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

刻骨銘心的聖經(5) — 聖經的目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3:16-17)

這些經文組成一個句子,就是告訴我們不僅聖經是如何賜給我們—「神所默示的」,亦告訴我們為甚麼賜聖經給我們。神賜聖經給我們有甚麼目的呢?我們由句尾開始然後返回句頭就可以明白這個問題的答案了。

目標就是使我們能「行各樣的善事」,我們不是因行這些各樣的善事而得救,亦不是僅因我們自己眼中看為善的事,根據神的標準行事才是真正的善事,如此行就能歸榮耀給祂。主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預備我們行出能將榮耀歸給神的事,就是聖經的目的。

為了預備如此行,所以我們必須「完全」,這個詞語在這裡的意思是成熟、長進和能幹。我們如何能達到這種的成熟程度呢?它必須經歷一個過程,透過這個過程我們是被裝備和成為成熟,這個過程包括四個方面:「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
一切由「教訓」 開始那麼「教訓」是甚麼意思呢?「教導」的意思!我們須要被聖經的內容所教導,但必須是那種能驅使我們去行出來的教導。如何能驅使我們去行出來呢?第一,它「督責」我們,我們須要的教導是能使我們面對我們的罪惡與錯謬的心思意念,它指出錯謬在那兒,然後,我們須要教導去更正錯謬。「督責」指向我們心思意念中歪曲的地方,與此同時更正的工作就立刻將之修直。我們須要的教導是有以下兩個功能:首先就是摧毀,即是揭露甚麼是錯謬的,然後就是修復,帶領我們歸回正路。最後,我們須要的教導是指引我們如何行在義的道路上。

我們在那裡才能找到真理以除去錯謬、帶出正確的信仰與確立我們行在正道上呢?這段說:「聖經都是」,對這些事來說聖經都是有益的。聖經是有益的,且對我們有幫助的,因為它帶來強而有力的教導,一方面拆毀錯謬的,另一方面建立正確的。它使我們生命的道路通向成熟且預備去行出能榮耀神的事,聖經都是為成就這個目的的。

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所以它就是為要成就這個目的。「默示」,希臘的詞語是「神呼出來」的意思。聖經是由神的口裡出來的,所以當你閱讀聖經的時候,你正是在閱讀神的道。不錯,聖經是人寫下來的,但是神「呼」出來的。它是帶著能力且是活生生的神的道,所以能帶給我們真理,亦能預備我們行各樣的善事。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1 - 4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