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星期二

真理時刻—1月5日:棄絕真正的世界起源就是棄絕真理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拉太書1:10)

基督教的起點不是馬太福音1:1,而是創世記1:1。篡改《創世記》這本書,就會破壞基督教的根基。你不可以將創世記第1章視為寓言或純粹詩體式的傳說,否則也會嚴重影響你對聖經其餘部分含義的理解。創造是神記載歷史的開始,起始被改變的話,故事其餘的部分無可避免也會受到影響,更不用說結束了。如果創世記第1章不正確的話,那麼就無法確定聖經的其餘部分是否是事實了。如果起點是錯誤的,那麼聖經本身就是建立在虛假的基礎之上。

換句話說,如果你拒絕接受《創世記》中對創世的記述的話,那麼你根本就沒有相信聖經的憑據。如果你懷疑或偏離了聖經關於六日創世的記載,那麼你會把你懷疑的「韁繩」放在哪裡呢?你是否會從創世記第3章開始呢?此章解釋了罪的起源,並其後所有人要相信的內容。或者,也許你要等到第6章之後的某個時刻才開始呢?因為洪水也常常受到科學家的質疑。也許你發現巴比塔難以與語言學家關於語言的起源和發展的理論相協調。如果我們擔心在自然主義者的眼中顯得「不科學」,那麼我們要拒絕接受的聖經經文將比創世記1-3更多。

由於要面對其他人對你的看法,你傾向放棄那些你所相信的呢?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

真理時刻—1月4日:不可丟棄真正的世界起源之真理

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以弗所書4:14)

許多牧師和基督教領袖應當時常捍衛信仰,反對錯誤教導,然而這些應該比別人更了解聖經的人卻傾向放棄為《創世紀》開頭章節的真理爭戰。最近有一位福音派牧師在我講完道後來找我,他被幾本書他讀過的書引致困惑和戰兢,那些書籍都是由表面上是福音派的作家所著作的,然而,他們都認為地球已有數十億年的歷史。這些作者將大多數進化論者的理論視為無可爭辯的科學事實。在某些情況下,他們以科學或學術為權威,使讀者落入恐懼之下,並認為他們的觀點是高級專業知識的結果,而不是他們由聖經文本所帶出來自然主義的假設。這位牧師問我是否相信《創世記》的前三章可能真的只是一系列文學的修辭手法,用一種詩體式的傳說來描繪數十億年進化中實際發生之事物的「屬靈」含義。

我毫不猶豫地回答:「不!我不相信!」我堅信創世記1-3應該從字面的意義來理解,因為這是神所揭示的創世歷史。關於創世記的文本本身,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聖經對創世的記述僅僅是象徵性的、詩體式的、寓言或神話。這章節主要的衝擊是它根本無法迎合創造是通過長期的自然進化過程發生的觀點。而且我不相信對聖經文本忠誠的人,會透過任何可接受的釋經學原理,使這些章節與進化論或任何其他有關宇宙起源的科學理論相調和。

你是如何被誘惑去順服世界對真理的看法呢?

2021年1月3日星期日

真理時刻—1月3日:真正的世界起源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世記1:1)

確實是神創造了天地,而且僅有一份可信靠的文件宣稱它是神所揭示的創世記錄,就是《創世記》。除非那位創造者沒有留下任何有關我們從何處來或目的是什麼的信息給我們,否則創世記1-2章就是唯一由神所揭示的創世描述,代表了所有實際的目的,無可作出挑戰。換句話說,如果有一位創造天地的神,並且如果祂向人類揭示了這一創造的任何記錄,那麼《創世記》就是那個記錄。如果藉聖經啟示自己的神沒有創造天地的話,那麼對於任何真正重要的事情,我們都沒有真正的答案。一切都歸結為這兩個簡單的選擇。

因此,無論我們相信《創世記》所記錄的與否,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沒有什麼不同了。

我們可以相信《創世記》所說的話,也可以不信。如果創世記1:1是真實的,那麼宇宙和其中的一切都是由一位慈愛和有位格的神所創造的,祂的目的在聖經中清楚地向我們揭示了。此外,如果《創世記》是真實的話,那麼我們有神的印記並有神的愛,因為我們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人類具有超越其他所有生物的尊嚴、價值和義務。此外,如果《創世記》是真實的話,那麼我們不僅對我們存在的目的,以及我們如何盡自己的本分等的問題就有神自己給我們的答案,而且我們也有從我們的罪惡中得救的應許。

神創造世界的這事實如何影響你對生命的看法呢?

2021年1月2日星期六

真理時刻—1月2日:真理的定義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真理是什麼?

從聖經教導中得出的簡單定義:真理就是與神的心思、神的旨意、神的品格、神的榮耀和神的本質一致的事實。更重要的是:真理是神的自我彰顯。這就是聖經所定義之真理的含義。因為真理是由神來定義的,所以真理是神學性的。

真理也是本體論的,意思即是事實是什麼、真理就是什麼。事實就是它之所以是,因為神是怎樣宣告、事就怎樣成就。因此,神是作者、是源頭、是決定者、是掌權者、是仲裁者、是終極的標準、是一切真理最終的審判者。

舊約將全能者稱為「誠實無偽的神」(參申命記32:4)、「誠實的神」(參詩篇31:5)、「真實的神」(參以賽亞書65:16)。當主耶穌論到自己說:「我就是…真理」(參約翰福音14:6),祂在此為自己的神性作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宣告,也清楚地表明所有真理最終都必須根據神和祂永恆的榮耀來定義。畢竟,主耶穌就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參希伯來書1:3)。祂就是成了肉身的真理,是神完美的彰顯,因此祂就是所有真理的完全體現。

主耶穌還說到神成文的聖言就是真理,它不僅僅包含寶貴的真理,而且是純淨的、永恆不變的真理,根據主耶穌所說:「是不能廢的」(約翰福音10:35)。

神已經藉著聖經和祂兒子向人類彰顯了祂自己,兩者完美地體現了真理的本質。

你需要以什麼方式來順服神在祂話語中所啟示的真理呢?

2021年1月1日星期五

真理時刻—1月1日:真理的重要性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

每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應該知道真理、熱愛真理。聖經說「那沉淪的人」(因不信而被定罪的人)就是那些「…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2:10)。明確的含義是,對真理真實的愛是建立在得救的信心之上。因此,這就是每一個真正的信徒獨特的品格之一。用主耶穌的話說來說,他們已經曉得真理,而真理使他們得以自由(參約翰福音8:32)。

在這個時代,真理遭到蔑視和攻擊(即使在應當高度重視真理的教會之內也是如此),所羅門的明智建議從未比當下更合時宜:「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箴23:23)世界上沒有什麼比真理更重要或更有價值。而教會應該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書3:15)。

根據定義來說,你不知道自己所信的是什麼就是一種的不信。拒絕承認並捍衛神所揭示的真理就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偏執和惡意的不信。宣揚模棱兩可、高舉不確定性、或故意蒙蔽真理就是一種助長不信的罪惡。

你對自己所信的有沒有含糊不清的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