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1日星期三

刻骨銘心的聖經(2) — 喜愛耶和華的律法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 1:1-2)

你如何能得到祝福呢?

你如何能在你生命的各種境況下都能找到深層的滿足和屬靈的平安呢?

這些經文就是祝福的應許,它們告訴我們要避開甚麼事情和要聚焦甚麼事情上面。

若果你要得著祝福,詩人說:「不從惡人的計謀」,這是甚麼意思呢?不要聽從惡人所說的,不要跟從他們的建議,不要被他們對事物的詮釋、對情況的評估、或對問題的解決辦法所影響。

三步驟在此描繪出來了,就是由「跟從」、到「站」、到「坐」。開始的影像是「跟從惡人的道路」、參與他們虛妄的對話中。詩人說甚至不要開始這些事情,不要將自己暴露在人的謊言中,他們對世界的衡量是遠離神的道的。

下一張影像就是與罪人站在一起。如果你發現自己與他們同行,不要容許自己與他們站在一起,也不要容許自己與他們一起談話,不要讓這等的對話變得深入及更滲透入心了。

最後的影像就是坐在䙝慢人的座位上,意思就是如果你與這等人分享座位的話,你就會成為他們的一份子。不要與那些嘲笑神的人走得那麼近,確實的,當他們䙝慢神真理的時候,不要坐在他們的教室中,許多的年輕人坐在這樣的教室中,那裡有褻慢神的教師千方百計地想摧毀他們的信仰。

你若要得著祝福,逃離所有的這些環境,取而代之的是尋求使你喜愛的神的律法。對今天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喜愛神的律法的這個觀念似乎是個陌生的概念。我們可能敬畏律法或尊重律法,但是對律法產生喜愛,卻不是劃過我們心思意念中的那些事物。但是詩人想到的是整本「律法書Torah」是神恩惠的禮物,是為了引導我們如何活在神的恩約關係中的指引。神啟示我們有關正確的生活方式、正確的敬拜方式和正確的認識祂的方式,而這些就是我們應當喜愛的東西。詩篇119篇用「喜愛」這字8次來描述我們對神的道應有的態度,這是喜樂和滿足的源頭。

尋找認識神旨意和遵行神旨意中的喜樂,晝夜思想聖經的話語,就是那些在你生命中彰顯祂旨意的,然後,當你行在其中,你就行在敬虔中;當你站立在其中,你就是站立在公義中;當你坐在其中,你就是坐在聖潔的座位上;這就是蒙福之道。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1 - 2

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

刻骨銘心的聖經(1) — 沉思默想神的話語


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約書亞記 1:8)

神的話語應當放在那裡?在你的口裏、在你的心裏。約書亞記1:8所說的「律法書」指的是由創世記到申命記的摩西五經,然而,同樣的命令也可以延伸到聖經的所有書卷,整體的神的道。這命令不可離開你的口,換句話說,它應當總是你辭令的部分,你的話語中應當總是有關聖經和聖經所關注的。

怎樣才能發生這種情況呢?當你晝夜思想,這情況就會發生。這是個簡單的原則,就是如果你將神的道充滿你的心思意念的話,它就會由你的話語中出來。箴言告訴我們:一個人怎樣思量,他的為人也就會怎樣 —「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箴 23:7)。耶穌說:「⋯⋯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太 12:34)如果你的心充滿了神的道,這就會由你的口而出。在這事情發生之前,你必須以神的話語填滿你的心,這就是為甚麼默想是如此重要。

當你沉思默想神的話語的時候,即當你反復不斷地讀一段經文同時又仔細思量的時候,它就會開始填滿你的心。我相信這就是為甚麼神賜給我們一本書而不是一個音樂影帶。音樂影帶只是迅速的飛過、由一個角度跳去下一個、用影像轟炸你、然後就過去了。就算是最好的影片都只像波浪一樣沖上岸又退回去了,我們對它的經歷就轉瞬即逝。但是在一頁上的字句是永遠地凝固在那裏,你可以回去同一頁、同一句經文、反復不斷的、保持對它的默想。你可以將它與另一些經文比較和對比。你能綜合數句經文所說的,然後小心地理解它們。沉思默想,不是與真理瞬間的相遇,而是沉浸在其中。神將祂的道放在一本書裡,這就是神用的最佳的方法賜予我們的工具,藉此教導我們如何沉思默想。

若果你晝夜沉思默想聖經,它就會開始從你的口中說出來,你的言語就會如使徒保羅所描述的「⋯⋯好像用鹽調和⋯⋯」(西 4:6)它將會是勸慰人、造就人的那種話語,而不是那種拆毁人的。(林前14:26,帖前5:11)

沉思默想神的誡命,目的在於「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目的不單是知識,還有遵從。這裡的應許就是沉思默想最終會產生行為上的改變,因為我們的心將被神的話語充滿。在詩篇19章14節,大衞懇求道:「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他正懇求的是:「主啊!支配和引導我的心去沉思默想。」為什麼?因為這正正就會顯明我的行為舉止。

當聖經塑造你成為一個基督徒,這就帶來祝福。它的應許就是若果你沉思默想神的道、講說神的道、活出神的道,你的道路就會亨通、順利,這才是真正「豐盛的福音」,而不是神要使每個人都迅速發財的假信息。神沒有應許使你按你所要求的東西亨通,神應許祝福你的是屬靈的生命,以及使你透過深入的了解和應用聖經的話語在屬靈上的操練得著果效。

譯自John MacArthur - "The Heart of the Bible" - Chapter 1 - 1

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

小心走向另一個極端-「律法主義」

今天,主流的基督教教會走向一個極端,就是高舉「神的愛」來包容一切的罪惡、叛逆與屬世的價值觀,為得人的喜悅與認同,就輕慢「神的律法」,結果就是「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1:4)

然而,又有一些教會卻走向另一個極端,就是高舉「行律法、守戒命」,他們要求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完完全全遵守一切的「戒命」和「律法」,否則就要懷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他們完全忽視了「神的恩典」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的道理,結果不知不覺掉進「律法主義」的框框,又回到律法的「奴僕」,豈不知「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8:14-15,26)

對某些牧師、傳道人沒說錯,聖經充滿不少的「戒命」,他們堅持說按著聖經的教導,每一個基督徒必須要完完全全遵守而行,因為這是每個基督徒的責任。然而,請告訴我:有那一位基督徒好像你們所要求的一樣能完完全全的遵行全部的「戒命」呢?除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歷世歷代所有最敬虔的基督徒之中,有那一位能完完全全的遵行全部的「戒命」呢?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清教徒?司布真?鍾馬田?……我還要問:你們自己能像你們說的那樣完完全全的遵行全部的「戒命」嗎?如果連你們自己都做不到,你憑甚麼要求別人一定要做到呢?

馬太福音第23章:「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對!基督徒的確要「謹守遵行」神借著「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口來賜給給我們的教導,因為我們愛祂,我們的心思意念是渴望遵行神一切的吩咐;然而,主耶穌在這裡要講的的重點是指責那些「能說卻不能做」、假冒為善的宗教人士。

使徒保羅如此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7:18-23)這就是一個聖靈重生的基督徒內心的表白,也是每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內心的爭戰。聖靈使重生的人看見自己的罪,也看見自己肉體的軟弱,更看見自己的無能為力,感歎到「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4)聖靈驅使他仰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25)看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是神至極的恩典,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就是神至極的憐憫。噢!感謝神!我們是活在神的恩典與憐憫之下,祂「體恤我們的軟弱」(來4:15),更藉著聖靈幫助我們向父神禱告祈求(羅8:26)。

另一方面,我不是說我們活在神的恩典與憐憫之下,就可以以此為藉口,胡作非為、偏行己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也不「謹守遵行」神的律法與戒命,就像今天一些與世界妥協的所謂「教會」的教導,但是又不能走另一個極端,就是硬要完完全全的遵行「戒命」來顯明自己是重生得救和盡責的基督徒。

我們活在肉身之中,我們要坦白的、實在的承認有許許多多的軟弱、困難,甚至罪的誘惑,沒有任何一個「戒命」我們能完完全全的遵行,我們愛神、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也愛神的「戒命」,因為祂的「戒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但是肉身的軟弱(環境、個性、習慣、背景、傳統、…),使我們不能完完全全的遵行,有時前進一步、退後三步,有時前進三、退後一步,然而,我們整個的人生目標是效法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整個的生活目標是追求聖潔、謹守遵行神的「戒命」,神的恩典與憐憫托住著我們,使我們不至於絕望、枯竭、沉淪,甚至失去信心、失去救恩的盼望,這就是神的愛、神的恩典、神的憐憫,叫我們深深體會到「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出34:6-7)更叫我們深深體會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不但是我們唯一的拯救,「…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也是能我們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更是我們在父神那裡唯一的中保,替我們向父神祈求。

將神看成是「聖誕老人」是完全錯誤的,然而,將神看作一個拿著棍子、板起面、兇神惡煞的主人或父親,不管你有甚麼軟弱,若不能完完全全遵守祂的「戒命」,祂就不會饒恕你,祂會折磨你、祂會丟棄你、祂會使你苦不堪言、迷惘失落…。不!不!不!不是這樣,我認識的是一個有憐憫、有恩典、有豐盛的慈愛的神,對那些祂所召的、稱為義的、叫他們得榮耀的,祂憐憫他們的軟弱,用恩典托住他們使他們不至失落,用祂豐盛的慈愛在他們跌倒的時候擁抱著他們,赦免他們不能完全遵守「戒命」的罪。

噢!這就是我們的神、慈愛的天父、祂那何等奇異的恩典啊!阿們!

噢!這就是我們的神、慈愛的天父、祂那無可測度的愛啊!阿們!

Paul Washer曾經在他的講道中講過一個他童年的故事,我印象很深。他說他小時候,一個冬天的早上,雪覆蓋在他家門口和農田中,他跟隨著他父親出去農田,他父親一路踏著雪地,留下一個一個的大腳印,他跟著他父親的腳印走,好像要和他父親的腳印一樣,當然,小孩子的腳怎能行出一模一樣的腳印呢?然而,為甚麼他要模仿他的父親呢?因為,他愛他的父親,他渴望像他的父親。同樣,重生的基督徒,他們渴慕的是效法他們的主耶穌基督,他們渴慕能完完全全的遵行神的「戒命」,然而,活在在這個罪身之中能完全做得到嗎?感謝神!我們是活在神的憐憫與恩典之下(AW Tozer有本書探討過)。

再來看看我們日常生活的的例子,我們做父親的愛我們的孩子,我們都會為了孩子的好處,給了他們不少的「戒命」,然而,我們看見的一個事實是孩子總是不能完完全全的遵行我們的「戒命」,那我們會怎樣對待他們呢?痛打他們一頓?趕他們出去家們外?還是不給他們一餐飯吃嗎?…不!不!不!我們會以愛包容他們,也會以愛循循善誘的教導他們,當然,有時會以「鞭打」來管教他們,因為他們是我們所愛的。我們的天父不也是如此對待祂所「收納的」兒女嗎?

我要再次強調,我不是說我們活在肉身裡,就拿肉身的軟弱作為藉口不遵行神的「戒命」與「律法」,而是我們愛神,因為祂先愛我們,甚至將祂的獨生愛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我們愛祂的「戒命」與「律法」,正如主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約14:21,23)一個真正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真信徒,在他的心思意念裡,是多麼地渴望效法他的主耶穌基督,可是,活在世上、活在這敗壞的肉身之內,他曉得不可能完完全全、十全十美的遵行神的「戒命」與「律法」,他盼望望那一天—身體得贖的那一天,正如使保羅說:「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變成:原文是穿;下同)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林前15:51-54)這是一個不能否定的事實,就是我們心有餘而力不足、「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然而,我們更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至寶,因為我們靠的不是自己,而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誇口的不是因為我們能如何如何地遵行神的「戒命」與「律法」,而完全是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就了,祂為我們遵行了神一切的的「戒命」與「律法」,阿們!

神喜悅我們能遵行祂的「戒命」與「律法」,然而,神更喜悅我們全然的信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的恩典與憐憫。

或有人以為「成聖」就是要遵行神的「戒命」與「律法」,但是,我們要曉得,「成聖」是神在我們心裡與身上的工作,是循序漸進的過程,而不是一步登天的,更不是能在我們這一生能達成的目標。

我說要小心走向另一個極端,就是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而輕忽了神的恩典、憐憫與慈愛,甚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失去了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失去了在基督耶穌裡的盼望!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失去了在基督耶穌裡的喜樂!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失去了在基督耶穌裡的平安!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掉入「假冒為善」的框框!
過份強調遵行「戒命」與「律法」,小心又掉入「律法主義」的網羅!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2015年8月16日星期日

「稱義與重生」:第九章 新的本質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 7:15-20)

根據以上的經文,「重生」不僅是一個新的生命,更賦予一個「新的本質」。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本質」這個詞,在這段經文中從來沒出現過,但它的概念卻四處彌漫,因為「本質」或「本性」不是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它乃形容了我們的實質,我們的本相。在主耶穌所講的兩種樹「好樹」與「壞樹」的比喻中,我們看見了「本質」的正確觀念。這些看似簡單的話語,卻充滿了有關「重生」真理的寶貴教訓,有四個主要的、顯而易見的重要真理。

一、只有兩種樹

根據主耶穌的教導,一棵樹不是「好樹」就是「壞樹」,同樣,一個人不是「荊棘」就是「葡萄」,不是「無花果」就是「蒺藜」,沒有半路的、中性的,半無花果、半蒺藜,沒有!從這些經文中,我們也找不到「綜合性」的樹,一棵樹不可能有「雙重的本質」,它不能同時又是荊棘,又是葡萄。不!它必須只屬其中之一,人也是如此。

二、樹結果子根據各自的本質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太:7-17)換言之,樹的果子,源於樹的本質。葡萄樹結葡萄,蒺藜叢中產蒺藜。請注意啊!主耶穌的話是何等的果斷:「凡好樹都結好果子!」親愛的讀者,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了(弗5:5-6),也不要自欺,不要以為「有些好樹會結好壞果子」,不!根據主耶穌的話,這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儘管基督徒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雅 3:2),但他的生命必然結滿了好果子(約 15:16),而不是充滿了「荊棘和蒺藜」(來6:8)。為了防止任何的誤解,18節,主耶穌再次強調:「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不能!

正如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同樣的,我們從18節後半部得知,一個沒有「重生」的人,也不可能結出好果子來。你可以把蘋果綁在荊棘叢的外面,但你不可能叫荊棘,從裡面結出蘋果來,因為荊棘的本質,不能自然的產生蘋果。19節,更告訴我們凡不結好果子的樹,最後的結局:「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三、樹的果子顯明樹的本質

樹的果子只能顯明樹的本質,卻不能決定它是什麼樹。當主耶穌提醒我們防備假先知時,祂提出了這個總原則:「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節)接著,祂繼續教導「好樹」與「壞樹」,最後在 20 節,祂再次總結這個真理:「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樹的果子,不能決定樹的本質,沒人藉著努力生產葡萄,就可以變成一顆葡萄樹,唯有神行神蹟,才能改變我們的本性。

然而,樹的果子,的確顯明樹的本質。若我們生產葡萄,就證明瞭這神蹟已經發生了。這個原則,從約翰福音 8章47節,主耶穌對猶太人所說的話中,就可以清楚看出,祂說:「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請再次注意果子不能決定樹,只顯明是甚麼樹。很多人以為是我們對「神的話」的回應,決定我們是否出於神,但主耶穌的話卻恰恰相反,正因為我們是「出於神的」,所以我們才會正確地回應「神的話」。在約翰福音10章26-27節,我們也看見同樣的真理,「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再一次,主耶穌明說(不像許多人以為的)人不是因信變成羊,而是因為是屬「主的羊」而信。真是榮耀的神蹟!「重生」給了我們一個新的本質新的性情

四、壞樹是可以認出來的

與今天流行的觀點相反,其實我們是可以分辨真假信徒的。在以上的經文中,耶穌基督兩次給了我們確據:「……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節「所以……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20)若有人問:「我們如何才能認出他們來呢?」,主耶穌的答案簡單明瞭、不容置疑:「憑著他們的果子」。

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走進一個基督徒的聚會,在五分鐘之內,就知道誰是真正的信徒。往往,起初似乎很真誠、很堅定的,後來竟跌倒了。同樣,起初似乎令人質疑、多有軟弱的,但二十年後,卻繼續勇往直前,與神同行。信心的宣告,必須經過時間的考驗,日久見人心,患難見真情。然而,無論如何,遲早(往往很快)虛假的基督徒,會顯明他的真實光景,「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太 13:26)

往往,一論到救恩真假的問題時,就有人會引用聖經反駁:「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 7:1)但引用這節經文的人,卻很少意識到:接下去不久主耶穌就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 7:16)因此,這「不要論斷」的命令,並不等同於「不要分辨」、「不要判斷」,因為主耶穌警戒我們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太 7:6)我們若不判斷、不分辨真假,我們怎能知道誰是「狗」和「豬」呢?其實,主耶穌清楚地命令我們要判斷是非,祂說:「不可按外貌斷定(判斷)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 7:24)

好樹」代表「好人

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 12:33-35)

在這段經文中,主耶穌用稍微不同的言語,重複了馬太福音 7章15-20節中的四個主要的真理,不但如此,馬太福音 7章中暗示的第五個主要真理,在馬太福音12章中更清楚的說明,根據主耶穌,說有些人「好」,有些人「壞」,是神學上正確的說法。

基督徒啊,你是否看自己是「良善的人(好人)」呢?當然,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一個人有任何的良善,從這個角度來說,「是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10:18)。但親愛的信徒,我們並非在基督之外!聖經形容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徒 11:24)。保羅論到羅馬的基督徒,也說他們 「滿有良善」(羅15:14)。如果我們的神學不允許我們這樣的用詞,那就不是聖經的神學了,神已經在每個基督徒的心中行了神蹟、動了善工!「重生」賦予了我們一個新的本質—「良善的性情」、「良善的本性」。

《第九章完》

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

「稱義與重生」:第八章 新生

根據聖經,每個基督徒都是一個活生生的神蹟,他是一個「新人」,有一顆「新心」。總之,他是一個徹頭徹尾「新造的人」!然而,「重生」的「新」不止於此,「重生」更是一個「新生」,就是「新的生命」

一、新生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 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 3:3-8)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說過的一段最奇妙、並且最發人深省的話。這裡,我們學到,成為一個基督徒,就是再生一次。主耶穌用這樣的詞彙來形容重生,好叫我們留意到它幾個重要的層次。

二、「新生」是徹底的

我們每個個體的出生,都是人生中最事關重大的事,也最影響深遠的事。當我們出生、得著生命了,我們就開始存在並生活在這個自然界當中,從此,一切都不同了,永遠的不同了!靈界當中,也是如此,當我們「重生」了,我們也開始存在於屬靈的世界中,從今時直到永遠,我們與過去截然不同了!哈利路亞!

所以,「重生」就是開始一個新的生命,這「新生」,不是外加於我們生命的「東西」,乃是真正的生命!我們從此開始活起來了。換言之,「重生」,不是去獲得一些我們從前沒有的東西,乃是成為一個我們從前不是的「新人」「新生」,是我們基督徒生命的起點、活起來的開始。

三、「新生」是真實的

新生,不僅好像「出生」,它的確是個新生。你注意到第六節,主耶穌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新生是一個真實的誕生,正如在物質世界,肉身生肉身,照樣,在靈界當中,一個屬靈的生命確實誕生了,「從靈生的就是靈。

在這個新生中,父神生了我們,我們是「從神而生的。」「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一 3:9)使徒約翰告訴我們,神的道(希臘原文 sperma,即:種子、精子、基因)存在那重生的人裡面。彼得也用這樣的話表達:「我們……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 1:4)。若非直接引用聖經的話,我們斷不敢濫用這樣清楚的語言。

新生的事實,帶來了深遠的影響:
第一,它告訴我們:「為什麼真基督徒不再繼續犯罪。」以上的經文中,使徒約翰告訴我們基督徒「不能犯罪」,其原因可以追溯到他的新生和在他裡面的「神的性情」。「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既然他裡面有了「神的性情」,他就不能像從前一樣地生活,他會受不了的!任何一個真信徒,若走回頭路,最終會發現自己回不去了。如今,「罪」與他新生的本性相違背,如今,他討厭犯罪了。

第二,我們也學到:「基督徒當如何看待自己。」基督徒,不再是「罪人」(路6:32-34),乃是「聖徒」了(林前 1:2;弗 5:3)。這並非說基督徒就不可能再犯罪了,或他的肉體不再受到罪惡的引誘了,這乃是說他內心深處、真正的本性,如今愛慕上帝、更渴慕聖潔,所以,當他不小心犯罪時,他會憂傷難受、痛苦不堪。由此可見,他是個真基督徒了。為什麼他犯罪會痛苦呢?正因為他的新性情是喜愛聖潔的。

親愛的聖徒!不要讓撒旦欺哄你說:「你是個骯髒、污穢、沒用的基督徒。」不!你是神的孩子!在祂眼中,你是「聖潔蒙愛的人」(西 3:12)!你裡面有祂的性情,有祂的種子(祂的基因),有其父必有其子,一家人一個模子!這「新生」的生命,是個真實的生命。

四、「新生是神的主權

「新生不是隨從人的意願,乃是按著神終極的的意願。凡「重生」的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 1:13)主耶穌,在約翰福音3:8也說明瞭這個道理:「風(原文:靈、氣息)隨著意思吹。

風隨己意運行!沒人可以指揮風、控制風、或使之停止。照樣,神的靈也像風一般隨己意運轉。這意味著最無可救藥的人也可能得救,因為不論多剛硬頑梗的心,都不能止息風的吹動,即是聖靈的運行。如果有這麼一個完全沒救的人,那麼初期教會肯定會以為是大數的掃羅,然而,「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路 18:27)一旦聖靈的風吹起,那曾經「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人,搖身一變,成了一個謙卑溫順的基督徒,如今問道:「主啊,我當做什麽?

「新生,歸根究底是神主權的運作,「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 3:8)為何我信主,我的鄰舍卻不信呢?只有兩個可能性:要不答案就是在人身上(我對神更有反應;我的心沒那麼剛硬;我主動的尋求神);要不答案就是在神裡面(是祂的靈定意要「吹起」,好使我的石心軟化,得以回應祂的呼召)。毫無置疑,後者是聖經顯明的正確答案。「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 9:16)人天生「沒有尋求神的。」(羅 3:11)「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4-5)正如先知以西結所看見的「骸骨的異象」,是神「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結 37:5)

如今我們任何一個人能信主,只有一個解釋,就是神的風(氣息)主動的吹入了我們的心中。我得救的那天早上起來,做夢也沒想到,當晚入睡之前,我會變成一個基督裡新造的人。我根本沒有「尋求神」,我把祂完全置之腦後,我「眼中不怕神」(羅 3:18),然而,那天還沒完,神就行了一件神蹟,以至那晚我充滿著「出人意外的平安」(腓 4:7)入睡,更「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 1:8)。的確,「風隨著意思吹」,聖靈自由的運行。哈利路亞!

五、「新生」是可知的

聖靈在「重生」中的運作,總是可以知道的。「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約 3:8),風,總會有運動、活力、能量和響聲,它可以大旋風的形式出現,以至所到之處,什麼都橫掃一空,也可以小微風的形式出現,使樹梢上的葉子,輕輕地左右搖曳,但不論怎樣,風一定會有運動。如果一點活動都沒有,就表明沒有風。

誰曾看見風?你我都未曾。
葉子顫抖時,風兒正吹過。
誰曾看見風?你我都未曾。
樹梢擺頭時,風兒正經過。

(Christina Rossetti)

凡從神的靈生的,也是如此。聖靈的運作,可以從其果效中顯明出來。有時,聖靈的運作,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將三千個靈魂,在一天之內,吹進神的國裡(徒 2:37-41);也有時,好像微風經過,使人的心門敞開,回應福音(徒 16:14)。但無論如何,我們總可以知道聖靈的運作,「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祂的靈在每個真信徒生命中動的工,其果效是可以看得見的。

六、「新生」是不可思議的

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約 3:8)。在「新生」中,這奧秘的因素總是存在的,「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這是件好奇妙的事:我們「不曉得」下一個輪到誰,聖靈是有位格的(祂是活的),我們猜不到祂下一步會怎麼運行,祂可以只救一個人,也可能拯救三千人。儘管那些利用市場學技巧「電話傳銷」福音的人,說他們可以準確地預計,能獲得多少個「決志信主」的基督徒,但這推算的百分率,只證明了這些所謂的「基督徒」,不過是應用心理學的產物,而不是神的靈所成就的工作。「新生」是不可思議的!


《第八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