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9日星期一

神的恩典與揀選之一:釐清恩典與揀選 -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



當有人提出有關神救贖恩典的主題時,首先想到的是甚麼呢?坦白說,對大多數信徒、大多數人來說,就是基督的十字架。這是很清楚的,它展現了神救贖工作的高潮,也為祂對失喪的罪人之愛作了最完美的描繪。

但是,儘管神的恩典藉著祂兒子的犧牲和祂拯救罪人而很清楚和充分地彰顯出來,它所表達的意義並不僅僅是限於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神的恩典比歷史更古老,它可以追溯到創立世界以前,它不僅僅在救恩傾倒下來的時刻,在祂永恆的救贖計劃當中,這是顯而易見的。畢竟,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揀選了祂要拯救的人(參照以弗所書1:4)。

恩典與揀選

神學家把這個寶貴的真理稱之為揀選的教義,它一直都是教會爭論和分裂的一個重點。揀選的真理對認識神、了解祂的救贖計劃和祂設立教會的目的而言是至關重要。然而,有一些宣稱愛神和相信聖經的人卻厭惡甚至藐視這個教義。

但是拒絕這個教義帶來重大的負面影響,特別是在具體的傳福音和基督教事工方面。某些基督徒因不相信神憑著主權把祂所揀選的人吸引到基督那裡去,他們被他們的神學觀點強迫去採取非常務實的手法來傳福音。他們越來越關心的是甚麼「有果效」,而不是真理,因為他們的教義導致他們相信一切都取決於他們的技巧、聰明或說服能力,他們把多麼巨大的負擔和責任擔負在他們自己的身上!

然而,揀選的教義並不會減損教會傳福音的果效,如果有的話,那它應該是對我們鞭策。雖然主知道祂在永恆裡揀選了誰,但我們對祂揀選的工作並沒有深刻的洞見(參照申命記29:29),因此,趁著還有給他們悔改的時間,我們必須熱切地勸戒每一個罪人。我們需要忠誠地向凡有耳的能聽的傳揚以賽亞書59:1-2所宣告帶給人祝福的真理:「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我們這些認識並愛主的人承擔著信仰的責任:只要我們一息尚存,我們就有責任傳揚耶穌基督的好消息,使其盡可能有吸引力和有說服力,以至於能引導其他人對祂的拯救有所認識。「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哥林多後書5:11)

此外,我們需要以極其謙卑的態度來持守揀選的教義。我們得救不是因我們的良好品格,而是出於恩慈的神白白的恩賜,而祂把我們暫時留在這個世界上,為要將這個恩賜藉著我們傳揚祂的話語而擴展到其他人的身上。

明白神主權的恩典就認識到教會是甚麼和教會怎樣運作的核心,對神的恩典有正確的觀念使我們知道與其他信徒有甚麼關係,它使我們知道如何向失喪的人傳福音,它為牧師的角色作了定義,它牽涉到在基督的身體裡的生命每個方面。

恩典與公義

那些對揀選的教義持懷疑(或甚至反對)態度之人典型的不滿是認為這個教義使神顯得不公平。假如你按墮落之人的準則來衡量甚麼是「公平」的話,那麼情況的確似乎是如此。為甚麼神不一視同仁呢?我們認為,(若果換了是我的話)我會一視同仁的。

然而,神並不會好像我們這樣認為或好像我們這樣做。「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以賽亞書55:8)祂比我們更聰明、更公正,祂不會按任何人的準則來衡量。記得使徒保羅怎麼說嗎?他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跟著說:「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羅馬書11:33)

此外,當我們思考揀選的教義時,我們應該問的不是「為甚麼神不拯救每一個人呢?」反而應該問「為甚麼神拯救人呢?」祂當然沒有義務要施憐憫,這就是為甚麼恩典是神恩慈的表現。

當由揀選的教義裡來思考甚麼是公平的時候,人的假定和準則都應該放在一旁,取而代之,應該聚焦在神的本質上,特別是:甚麼是神的公義?簡而言之,這是神的一個重要的屬性,藉著祂無限和完全的公義,祂成就祂所要成就的。正如William Perkins所說:「我們不要以神會因為那是一件好事或對的事而去做,而是因為定旨和動工在這件事上,它才一件好的、公義的事。」 公義是由神來作定義的,祂的本性就是公正和公義的本體,祂的所做所為都反映了祂的本性。所以祂的所做所為的都是正確的,祂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不是其他別的)決定了甚麼是公義,無論是甚麼事,只要是祂定旨的就是公義的;因為祂意旨的,就是公義的,並非反之亦然。沒有比神祂自己有更高的公義準則了。

在啟示錄19:6中,我們被告知「…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天上和地上,祂是所有受造之物的掌管者和審判者,祂是至高者,「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你做甚麼呢?』」(但以理書4:35)祂是憑自己的意旨行各樣的事的那位全能者,祂是天國的陶匠,把無用的罪人塑造成有用的器皿。聖經將墮落的人類描繪成一塊泥土,一塊骯髒的、沒有任何形狀的材料,它本身完全沒有價值、完全沒有吸引力。神這位陶匠把這麼一塊普通的泥土按不同的目的造就獨特的器皿,就像一個地上的陶匠那樣,用泥土造成煙灰缸和昂貴的菜碟,天上的陶匠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參照羅馬書9:21),一些用來彰顯祂的恩典和榮耀,而另一些則用來顯明祂忿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每一個祂公義品格的表現,包括祂對罪極度的恨惡,都是按著祂主權的意旨而彰顯出來的。聖經還說到祂總是以忍耐和良善來成就祂完美的計劃,絕不會帶著惡意或敵意:「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馬書9:22-23)

最終,神是斷定並決定每個人命運的那位。作為我們的創造者和公義的掌管者,祂小心奕奕地治理著祂所造的宇宙中的每一個細節,這是另一種描述祂是神的方式,即主權和全能的主。


坦白說,相信揀選教義的唯一理由是因為在神的話語中它是很明確的,沒有任何人、也沒有任何由人所組成的委員會開創這個教義,它就像永刑的教義那樣,它與屬肉體之人心思意念裡的一切與生俱來的傾向和偏好相抵觸,它使尚未重生的心感到厭惡。就像神聖的三位一體教義和我們的救主奇妙的誕生那樣,揀舉的真理,因為它已經被神所啟示而來,必須藉著簡單的、莊嚴的、堅定不移的信心來擁抱它。如果你有一本聖經,而且你相信它所說的,你就別無選擇。

當我們思想神的公義是祂品格的彰顯而不是按墮落的思維所假設的時候,我們就開始認識神,在祂自己主權的本質中,確定到祂不僅僅是公義的,也是完美的。造物主並不虧欠所造之物甚麼,甚至是因祂的恩慈而喜悅去賜予的。因此,神確實能夠去做神選擇要去做的事情,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撓祂的意旨或者壓制祂。當我們認識到祂是全能的神之時,實際上,這就是我們至關重要的宣告。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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