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神容許罪存在呢?
一位全然公義的神為甚麼容許罪存在,而不懲罰罪惡呢?
一位全然良善的神為甚麼容許罪存在,而不潔淨它呢?
一位全然聖潔的神為甚麼容許罪存在,沾污祂所造的美好世界呢?
一位無所不能的神為甚麼容許罪存在,而不將罪惡驅逐掉呢?
……
多少人迷惑了,心就昏暗了,思念變為虛妄,一切的心思意念、行為舉止就肆無忌憚,無法無天,否定神的存在,就好像尼采那樣宣稱「上帝已死」,其實他們內心知道有神,只他們習慣了行不義阻擋真理罷了。神對這些不虔不義的人如何?「神任憑」他們繼續犯罪行惡,因為神已經定了他們的罪,神的忿怒已經彰顯了在他們身上,到那日永遠的懲罰就必定臨到他們身上。
「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篇130:2-3)
基督徒啊!難道我們也是被迷惑、被蒙蔽了嗎?
我們認定了神是良善的、公義的、聖潔的、慈愛的,我們經歷了神在耶穌基督裡那浩大的愛,我們有祂的聖善的靈住在我們裡面,難過會墮入迷惑嗎?
在這個影片裡,約翰麥克阿瑟牧師給了一個非常合附聖經的解答,值得我們去思想思想的:
尋道者說:神容許罪存在,因此神的愛得以完全的彰顯: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
我們若不知道我們在神的面前是何等的罪大惡極、惡貫滿盈,我們就不可能認識到神在耶穌基督裡所彰顯的愛有何等的浩大。當我們還是與神為敵、冒犯祂、得罪祂、所作所為都是違背祂的律法、所思所想都是污穢可憎、所有的意念動機都是邪惡敗壞、滿口都是充滿著謊言、污穢褻瀆的說話、傷害人和誹謗人的說話…,就在這種應該被定罪、永遠承擔罪惡的刑罰滅亡的光景之時,神就差祂至愛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惡過犯承擔了我們應當承擔的刑罰,以絕對聖潔、無瑕無疵的身體,為我們作了完美的贖罪祭,用祂的寶血洗淨了我們一切的不義,使我們因信靠主耶穌所有的罪惡過犯都得以赦免、一切的不義都得著寬恕,不但如此,更因神的恩典將主耶穌的義歸算給我們,使我們因披上了主耶穌的義袍,在神的面前不但是個義人,而且是得神喜悅的兒女,天國的子民,永生的盼望和應許。噢!神的愛是何等的浩大啊!「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若罪不存在的話,就不需要救贖,就不需要耶穌基督來替我們捨己、流血,因此,神(暫且)容許罪存在,好使祂的愛能在我們這些蒙恩的罪人身上得以完全的彰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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