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一個罪人因著將他的心獻給神而得救,我們得救不是因為我們獻上了甚麼,我們得救是藉著神施恩賜予的。」(AW 平克)
看哪!人能憑甚麼可以得救呢?
有人以為憑自己的義可以得救,
有人以為憑自己的善行可以得救,
有人以為憑自己的美德可以得救,
有人以為憑自己的功德可以得救,
有人以為憑自己的信心可以得救,
有人以為憑自己的宗教情操可以得救,
有人以為憑自己的高尚品格可以得救,
有人以為憑自己對神的「忠心」可以得救,
有人以為憑自己「無愧」的良心可以得救,
……
然而,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章8 -9節)
我們得救完完全全是本乎神的恩典,得救的「信心」也不是我們自己生發的,完全是因著神的恩典而賜予給我們的,感謝、讚美神!阿們!
我們有甚麼可自誇的呢?
我們有甚麼可炫耀的呢?
我們這些罪孽深重、惡貫滿盈的罪人,如何能得著那位公正嚴明、公義和聖潔的神拯救呢?
唯獨「神的恩典」!唯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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