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

認識這樣的一個耶穌嗎?(1)

有人說主耶穌來是叫「人與神和好,人與自己和好,人與人和好」,「和平共容」,「和諧共處」,是嗎?

「與神和好」?絕對正確!

然而,「人與自己和好,人與人和好,和平共容,和諧共處」,是聖經的教導嗎?

1. 「人與自己和好」?
主耶穌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12:25)
甚麼?!「恨惡自己生命」?不是「人與自己和好」嗎?

使徒保羅說:「…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羅6:6)他又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基督裡的新人」怎能與「舊人」「和好」呢?
使徒保羅說:「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2:3)

恨惡從前的自己,釘死「舊我」,才能活出新生命的樣式!
甚麼「人與自己和好」,鬼魔的道理!

「與自己和好」這詞句的確出於聖經。
歌林多後書5章19節:「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歌羅西書1章20,22節:「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
然而,這裡講的「與自己和好」的「自己」是指「神」而不是指「人自己」,明明白白的是指「與神和好」不是指「人與自己和好」。

2.「人與人和好」?和平共容?和諧共處?
主耶穌說:「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路12:49,51-53)
甚麼?!
祂來要搧風點火、挑起爭端?
不是叫「人與人和好」、「和平共容」、「和諧共處」嗎?

主耶穌斷然地將整個世界分化成兩個不同的世界,「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兩個絕對不可能「和平共容」、「和諧共處」,要就「屬這世界」,必然滅亡,要就「不屬這世界」,必然被這世界恨惡,主耶穌說:「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15:19)多麼清晰的劃分!

使徒保羅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林後6:14)

使徒約翰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一2:15)
世人愛的、追逐的是甚麼?還不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我們怎能「與人和好」、「和平共容」、「和諧共處」呢?要就是與他們同流合污,要就是包容罪惡、妥協罪人、苟合敵擋真理的世人。

當然,「信耶穌」屬神的兒女,當然要「和平共容」、「和諧共處」,更要彼此相愛!這愛是在建基於真理,由聖靈感動的,是聖潔的愛。

這是一個充斥著「偽福音」的世界,各人各取所需的來到教會,而許多所謂「神的僕人」為要滿足人的私慾,就「改良」神的話語,「以人為本」,使人聽得舒服,感覺良好,以為教會人多勢眾,就是興旺「福音」,就叫教會復興,就是上帝賜福,卻不知自己在傳「巴力」、事奉「巴力」!


渴求認識主耶穌的,必需帶著順服「神的至高無上主權」的心,「以神為本」、「從神的寶座出發」來全面的、全方位的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4:24 )

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來12:29 )

「烈火」是會燒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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