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祂裡面。」(約翰一書4:16)
第四,我意識到罪得赦免。雖然我不明白,但我知道了。我知道我有罪,正如大衛所說:「…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篇51:3)我記得我的罪孽,但當我認罪、悔改、禱告祈求的那一刻,我知道我的罪蒙寬恕了。我無法理解,我不知道神是如何做到的,但我知道祂這樣做了,我的罪蒙赦免了。
罪蒙赦免的感覺引導我來到第五個測試:對神的感恩和感謝。沒有人會不帶著一種讚美和感恩的感覺來相信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上死在十字架上。想想大數的掃羅在去大馬士革的路上,當他看到並明白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時,他說:「主啊,我當做什麼?」(使徒行傳22:10)即我能怎樣做來報答祢呢?怎樣才能表達我對祢的感激之情呢?你有一種感激之情嗎?你想讚美神嗎?一種感恩的心和一種讚美神的渴望就證明對神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
第六,對罪的憎惡與日俱增。有時我想沒有什麼比這能更好的證明對神的認識和對神的愛的認識了。你知道嗎?如果你恨惡罪,你就像神一樣,因為神恨惡罪、憎惡罪。聖經告訴我們祂「…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哈巴谷書1:13)因此,無論你的感受如何,如果你對罪的恨意與日俱增,那是因為神的愛在你裡面,神在你裡面。除了神之外,沒有人憎恨罪。
默想:除了神之外,沒有人憎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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