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約翰一書4:13)
我們可以認識到、也應該認識到我們與神有關係,並且我們擁有祂的生命。這就是基督徒的生命本質。約翰說:「…從此就知道」即我們知道,而且也確定這一點。約翰寫這封信的整個目的是為了讓我們有這樣的認識:「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13)
我們現在都有了這些認識,而我們絕不能滿足於任何低於此的認識。對我來說,這種認識就是《新約聖經》教導的精髓。聖經為我們提供的正是這樣的認識:神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在祂裡面,在我們深入認識到它之前,我們一刻也不應該停下來休息。我們沒有權利不確定「…要叫你們知道…」。對這些事情不確定的基督徒是在羞辱耶穌基督的福音、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以及祂復活的榮耀。在我們有充分而確定的確據、信心和喜樂之前,我們決不能停下來休息。整部《新約聖經》就是為了讓我們能認識到它而寫的,我認為這確實是不可避免的。我無法理解那些不僅缺乏這種確定性,而且甚至會準備駁斥這種確定性的人。
作為不信的人,我們已經死了,沒有屬靈生命。然而,基督徒憑著信心重生,才能在他的靈魂中擁有神的生命。那麼我們有沒有可能擁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卻不自知呢?我確切地說這是不可能的!
默想:在我們有充分而確定的確據、信心和喜樂之前,我們決不能停下來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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