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翰一書4:14-16)
使徒的見證是至關重要的。他們的見證是什麼?約翰實際上是這樣說的:「至關重要的事情就是認識神。那麼我怎樣才能認識神呢?雖然『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約翰福音1:18),然而,我們已經看見並且確實見證耶穌就是神的兒子。」這就是一個聲明。
注意他是如何表達的,他並非說有一個異象。那麼他怎樣說的呢?感謝神,「這是我們所看見…。」他在約翰一書的序言中就已經說明了這一切:「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約翰一書1:1,3)約翰說:「沒有人見過神,但我們見過耶穌,而且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翰福音14:9)」
換句話說,我的信心是這樣建基於使徒的見證的:是對使徒告訴我們他們所看見之事實的信心,而他們對所見之事的理解可以在四福音書中找到解釋。福音書中的陳述不僅僅是客觀的陳述,而且也是加上解釋的,現代的人可以回過頭去看。人們常常將約翰福音與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作對比,他們說約翰是在講道,而馬太、馬可和路加是在講述一些事實。然而,他們不得不承認,這四個人所寫的都是事實以及解釋。像約翰一樣,撰寫前三本福音書的人相信並了解到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是世人的救主。他們親眼目睹了並且作證,換句話說,他們看見了,並且詳細述說出來了。
默想:使徒們對他們所看見且了解到的都可以在四福音書中找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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