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

聖經教導我們當如何回應逼迫呢? (一) 從屬天的角度看逼迫 - 約翰.麥克阿瑟



世人若恨你們,你們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約翰福音15:18)

主耶穌用這話來安慰祂的門徒,祂的追隨者在患難之中不是孤單的,他們都會同祂一樣經歷祂已經忍受過的患難。這是一種安慰,表明凡跟隨基督的人都將遭受逼迫。在稍後的幾節經文裡,主耶穌告訴他們這是不可避免的:「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他們這樣行,是因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到了時候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了。我起先沒有將這事告訴你們,因為我與你們同在。」(約翰福音16:1-4)

所有的信徒至少在某種程度上都當知道為主耶穌受苦是什麼意思。時候將到,我們所有的信徒都會因信仰的緣故而被人視作異類或排斥。為基督的緣故,我們當中有些人會失去了某些人際關係、被朋友斷交、甚至與家人決裂。許多信徒會因為害怕失去在某機構或某些社會架構裡的地位感到壓力而不敢為主和祂的聖道發聲。所有基督徒到時候都會面臨這種種的逼迫。

然而,與我們在聖經中所看見的和世上許多信徒仍在遭受的苦難相比,我們這逼迫是微不足道的。根據當下的統計數據表明,現今有多達1億名基督徒因信仰的緣故不斷遭受到身體上的傷害,甚至面臨死亡的威脅。靠著神的恩典,我們當中許多人都未曾嘗到一出家門口就遭受如此激烈的逼迫。但是,隨著世人對神的聖道和祂子民的敵視越來越增加,逼迫的趨勢正在上升。

無論你可能面臨的逼迫程度有多大,你的回應方式都取決於你的看法。如果你無法以超越的眼光來看自己遭受的患難和恐懼的話,逼迫將成為你屬靈成長和果效的障礙。但如果你能從屬天的角度來看待逼迫的話,你就能夠去忍耐,甚至可以在當中茁壯成長。

那麼什麼是屬天的角度呢?就像我們所遇到的任何其他困難一樣,逼迫是神為我們屬靈的成長而允許其發生在我們身上的試煉。正如雅各如此寫到:「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各書1:2-4)

神並非對我們所受的苦難措手不及,逼迫並不表示祂控制不了情況,或我們失寵於祂。對我們的試煉是為了要成就祂神聖的計劃,而如果我們能以正確的方式做出回應的話,那麼最終我們可以從中得著益處。

這就是雅各在幾節經文後寫下的應許:「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雅各書1:12)

在彼得前書4:12-14中,彼得向他的讀者作出同樣這點:「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彼得的讀者確實面臨著「烈火般的試煉」。他們散居在羅馬帝國之中,他們像活在異教徒社會中的客旅那樣。最重要的是,他們忍受著持續不斷的暴力逼迫威脅,因為羅馬人最擅長的是為他們的敵人發明一些折磨人的酷刑和恐怖的殘殺方法。儘管如此,彼得還是叫他們要喜樂。

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得前書1:6-7)

信徒忍受苦難所的結果子就是一顆堅定的信心,能忍耐逼迫就證明了他們對主的愛的品質如何,沒有什麼比經歷過試煉的信心更有價值。它不僅肯定了你是「神的後嗣」(參羅馬書8:17),更加增你克服罪的能力(參彼得前書4:1)。

因為在你的救恩裡這等信心有如此浩大的價值,因此你甘心去忍受逼迫而來的痛苦和磨難。你不會試圖逃避逼迫,你會當它是主所設立來試煉你信心的工具,這就是為什麼彼得寫到我們在百般的試煉當喜樂。

換句話說,健康、舒適或安全感等,沒有什麼能比我們真正的信心更有價值。信徒樂意犧牲這些東西,因為他們知道他們所受的苦難會增強他們屬靈的能力、得救信心的確據和與基督同在天上之榮耀的盼望。

約翰記錄了主耶穌的這些話,祂在成就救恩之死前幾小時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翰福音16:33)世人能夠對我們所做最邪惡的事只不過是殺死我們,而這樣做卻直接將我們送入基督的懷抱,並使我們最終得勝。

我們應該盼望在這一生中會面對各種形式的逼迫。在接下來的文章裡,我們將查考一些合附聖經教導如何面對逼迫的原則。然而,我們若要能忍受苦難的話,我們首先就當對它有屬天的觀念,即神為我們的益處而允許它臨到我們。

2020年6月28日星期日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六)兒子的名分 - 約翰.麥克阿瑟


一個人如何看待基督的生與死並非主觀偏好或觀點的問題,它是客觀的事實,以及關乎永恆的福祉的。那些已經經歷過神改變生命大能的真理之信徒有責任勇敢地去宣揚真理、並警告其他人不要相信謊言。

為此,在過去的幾個編章裡,我們已經從屬天的角度來探討了基督的十字架。主耶穌的死在神的永恆計劃中成就了什麼呢?到目前為止,我們視祂的死是一個獻祭、代贖、順服神和滿足神公義的行動,以及神的救贖。

藉著在這些方面成就了神的救贖計劃,基督提供了信徒能夠成為神兒女所需的一切條件。藉著主耶穌的犧牲,神迎接我們進入祂最親密的家庭關係和團契之中。簡而言之,基督的死是我們得著神兒子的名分的途徑。

兒子的名分不僅僅指信徒從神那裡得到屬天的祝福,這是一個包含著我們已經與祂和好的詞語。在羅馬書5:10中,保羅寫道:「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這種的和好解不僅僅是除去了罪和定罪,而是全然的得著兒子的名分,藉此我們被收納入祂永恆的天家之中。

在希伯來書2:9-10中,希伯來書的作者用了非常優美的文字來總結了基督為我們所作的犧牲,使我們因此而得著「進榮耀裡去」的祝福:「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祂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在歌羅西書1:21-22中,保羅生動地描述了我們如何與神和好:「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神待基督就好像祂活出我們的生命那樣,好使祂能待我們像我們活出基督的生命那樣。這就是兒子的名分,這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

今天,傳福音的方法常常過分強調個人感受。然而,福音不僅是關乎愛神或恨惡神。好消息不是神向我們伸出愛和友誼之手,盼望我們能夠以愛來回應祂。相反,好消息是神不再向我們發怒。好消息是神公義的忿怒已經藉著祂愛子的死而得到平息,凡信靠祂愛子的人都會被迎接入祂的天家裡。

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並不是要去改變人對神的感覺,而是要滿足神的公義和除去神對人罪惡的仇恨。在一個決定性的行動中,基督能夠為所有信靠祂的人平息神的忿怒,並在父神與罪人之間建立起新的關係。唯獨藉著基督的十字架,我們才能被收納入神的永恆天家之中。

思想到這一點,保羅所說的這句話就會引起我們的共鳴:「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拉太書6:14)。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五)神的救恩 - 約翰.麥克阿瑟


耶穌基督並沒有放棄祂的榮耀,降世成為一個好老師、一個反主流文化的哲學家、一個政治上的革命家、一個社會運動的積極分子,或世人試圖強加在祂身上的任何某些扭曲的傳奇人物。事實上,祂的真正傳奇事跡根本不能由我們來確定或發現的,而是已經在《聖經》的章節裡早就已經清晰地描繪出來了。

我們已經探討過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特別是從屬天的角度來看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我們已經探討過主耶穌的死是一個獻祭、是代贖、是順服神和滿足神公義的行動。今天我們將來探討它如何又是救恩。

藉著基督的犧牲,信徒們已經從撒旦黑暗的國度裡被拯救出來而被帶進神的國度,我們已經從原來引向神忿怒的道路上遷移到榮耀、蒙祝福和與祂永恆相交的方向,簡單來說,就是我們已經得救了。最能夠清晰表明救恩的兩個詞就是:買贖贖價

買贖」這個詞是「購買」的意思,而在新約的時代它經常用來指奴隸買賣。買贖一個奴隸意味著你已經為他的自由付出了代價。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買贖了我們的自由(參使徒行傳20:28),不是指實體上的奴隸身份,而是指被罪所綑綁的奴役狀態。正如彼得在彼得前書1:18-19中寫道的那樣:「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保羅將這個代價描繪為「基督耶穌的救贖」(參羅馬書3:24)。他在提多書2:14中寫道:「祂(主耶穌)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贖價(或贖金)」這個詞對我們來說頗為熟悉。它指的是付出某個價格而使另一個人能夠從被囚禁之中被釋放出來。馬太福音20:28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在提摩太前書2:6中,保羅寫道:「(主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基督的死是把我們從罪惡的魔掌中拯救出來之救恩的代價。

但如果我們忽視了基督是向誰支付贖金的話,那麼這兩個簡單的詞就會造成混亂了。許多人以為是付給魔鬼以換取和平,然而,並不是魔鬼要求對罪作出刑罰。

是神,那位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馬太福音10:28)。
是神,那位審判每個人一生的終極判官。
是神,那位審判全人類的終極審判者。
基督為救贖信徒免受他們罪孽的刑罰之贖價,不是付給撒旦的,是付給神的!

父神為我們的救贖定了贖價,唯獨祂能夠決定他們如何才能從自己罪孽的刑罰之中買贖出來。正如我們之前在本系列中所探討過的,罪的刑罰就是死。而藉著基督的犧牲,神的忿怒得著平息,祂的子民得著救贖。基督擔當了我們的咒詛,為我們的救恩付了贖價(參加拉太書3:13)。

哈利路亞,何等奇妙的救主啊!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四)滿足神的公義 - 約翰.麥克阿瑟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一書4:10)

挽回祭」是一個非常奇特的詞,而且也不是你經常會聽到的詞。但是,當我們從屬天的角度來探討基督的死的話,那麼它就是一個非常重要概念。

這個詞實際上的意思是「滿足」,而在聖經裡反覆用來指向主耶穌的死。約翰一書2:2我們讀到:「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羅馬書3:25說基督是「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希伯來書2:17用這種方式來描述主耶穌的救贖角色:「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新約聖經》裡的教導是非常清晰的:基督的死為每一個信靠祂之人的罪帶來了神的「滿足」。照以色列人的獻祭制度來說,主耶穌就是那唯一能夠完全使神的公義得著滿足的獻祭。正如我們曾經探討過那樣,對像我們這等的罪人來說,基督是絕對完美的祭牲,祂代替了我們承受了十字架上的痛苦。

然而,與舊約的獻祭不同之處就是我們怎麼知道基督的獻祭會使神得著滿足呢?希伯來書1:3說:「…祂(主耶穌)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神使祂的愛子從死裡復活,並使祂在榮耀裡坐在祂的右邊。我們之所以知道基督的死平息了神的忿怒,因為祂的忿怒終結了,而且此後主耶穌也完全恢復了祂的榮耀。

我們對神的忿怒以及它如何才能得到平息有一個正確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基督被釘十字架並不是一個滿有愛心的基督試圖去安撫一個充滿忿怒之神的故事,在三位一體的神裡面並非是如此不和諧的。聖父與聖子從來不會有衝突,也不會彼此互不相干、各做各的事。不是的,十字架所述說的是一位慈愛的神把祂自己當作一個祭牲奉獻的故事。
 
當我們論到救恩的時候,到底是從什麼當中把拯救我們出來呢?通常會認為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或是救我們脫離地獄。的確是的,然而,最終的目的是拯救信徒脫離神的忿怒,從此基督徒不再需要面對他們罪的刑罰,因為神的忿怒已經得到平息了。這是一位有慈愛、有恩典、有憐憫、體恤人的神,祂捨己代替罪人擔當了從祂自己而來的審判,承受了祂全力傾倒之忿怒的刑罰,好使罪人能因此得救。

神出於愛差遣祂的愛子來到世上以滿足祂的公義。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承受的苦難,祂完全付清了滿足神公義的代價。正如詩篇103所說,我們的罪就像「東離西有多遠」那樣被抹去了,不再被記念。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羅馬書8:1中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挽回祭就是藉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使神的忿怒完全傾倒而得著平息。基督以神的身分死,也是奉神的差遣來滿足神公義的。


2020年6月26日星期五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三)基督的代贖 - 約翰.麥克阿瑟



基督的死有什麼意義呢?

這要看你問的人是誰。你可能會收到各式各樣令人困惑和矛盾的答案。即使在教會內,許多人也傾向於耶穌的生死對他們自己有何意義的偏見來看待。

然而,為要了解基督的死真正的重要性和意義,從屬天的角度來理解它的意義是很重要的。從神的永恆計劃角度來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成就了什麼呢?

在這短短的系列中,我們到目前為止已經探討了基督的死是獻祭和對神的順服。今天我們要來探討基督的死也是代贖。

在談到主耶穌的死,新約聖經用了非常豐富的語言來表達代贖的概念。希伯來書9:28說:「…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使徒彼得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這樣來描述基督代贖的死:「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得前書2:24)。在哥林多後書5:14中,保羅直接說:「…一人既替眾人死,…

當然,所有這些章節都借用自或許是最權威論到基督之死的文本,以賽亞書第53章。它常被稱為第一本福音書。以賽亞書53章在主耶穌降生之前的幾個世紀就清晰、明確地闡述了主耶穌的代贖。

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4-5)

事實上,以賽亞書53章第6節對於主耶穌為代贖而死的描繪沒有比之更直接的了,「…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神學家將基督的死稱為「代贖(代替罪人的地位成為受刑罰者)"penal substitute"」,對於我們這種以「治療為導向」的社會是一種陌生的概念。今天,法律的懲罰很少涉及到要為罪行作出賠償。大多數情況下,懲罰主要集中在為受害者伸冤或為罪犯改過自新、以及使我們往後感覺良好而作出,我們已經使既定的道德標準和違反這些標準的處罰蒙上了陰影。

然而,這正是神律法的運作方式,祂為了顯明祂全然的聖潔而確立了標準,任何違反這些標準的行為都需要面對特定的懲罰,就是死。保羅將死稱之為「罪的工價」(參羅馬書6:23),這是一種很有說服力的描繪。死亡並非是神的仇殺結果,是罪「賺得」死亡,也是所有的罪當受的懲罰。

事實上,所有罪都將受到懲罰。沒有罪不受到懲罰的,罪不能不受到懲罰,神的律法要求有懲罰。沒有懲罰,祂完美的律法就不完美了。基督並沒有抹去或緩和我們的罪之懲罰,而是祂為我們的罪完全支付了代價。

更重要的是,祂在極短的時間內支付了刑罰的代價。在短短的三個小時裡,基督完全承受了神的忿怒,若不是因祂的代贖而死,這忿怒就會落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而且是直到永遠的。祂所承受的幾乎是無限量的懲罰,才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也為我們贏得寬恕。

神並沒有撤回對我們的罪的懲罰,而是因基督心甘情願地代替我們,所以刑罰被傾倒在基督的身上。祂的身體為我們而受折磨苦待,祂的寶血為我們而流,「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得前書3:18),一個完美的代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