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1:7)
若果主耶穌基督不是至關重要的、不是中心的、不是維持生命所必需的,不佔據我們默想和生活、思想和禱告的中心的話,我們就沒有權利去尋求復興。然而,如果你和很多人談論宗教的事,即使是在教會裡,你會發現他們會和你長談,卻從來沒有提到過主耶穌基督。我從不厭倦這樣說,因為這是我作為牧師的經驗中非常熟悉的事情。人們來和我談論這些事情,我向他們提出我的問題。
我說:「如果你今晚就要死,你會有什麼感覺?」
他們說:「哦,我相信神。」
我回答說:「好吧!當你站在神面前時會說什麼?你靠什麼?」
他們說:「嗯,我一直努力的活出一個良善的生命,我已經盡力而為了,我一直努力做好事。」
我說:「可是你還是犯了罪,是不是嗎?」
他們說:「哦,是的,我犯了罪。」
我問:「那麼,你對你的罪做了什麼?關於你的罪,你會在神面前對神說什麼?」
他們說:「嗯,我相信神是一位充滿慈愛的神。」
我說:「這對你有什麼幫助呢?」
他們說:「嗯,我相信,如果我向神承認我的罪,然後請求祂原諒我,祂確實會原諒我,我相信這一點。」
我要說的是他們甚至並沒有提到主耶穌基督的名字,他們似乎認為他們可以直接到神那裡去,而根本不需要主耶穌基督。有很多所謂的基督教是完全沒有基督的。
默想:如果主耶穌基督沒有佔據我們默想的中心,我們就沒有權利尋求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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