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福音10:21)
基督徒的生命是全心全意地去愛基督。我們的救恩由祂開始,我們的成聖進程靠著祂才能得進展,我們最終因祂而得榮耀。祂是我們存在的因,因此祂對我們來說比任何人或任何事物都更寶貴。
保羅很清楚基督徒生命的核心在於建立一個對基督有完全的認識上,他說:「…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立比書3:8)這既是他的熱忱,也是他的目標(參腓立比書3:14)。
救恩的本質就是以無價值的東西換成有價值的東西,這就是那些蒙神揀選要帶入祂國度的人所經歷的事情。來到神面前的人是願意丟棄祂所要求的一切,無論代價多麼高昂。當一個悔改的罪人在基督榮耀的光照下面對自己的罪時,當神將眼罩從他的眼移開時,他會突然意識到若然抓住任何他所擁有的東西就意味著失去基督的話,再沒有什麼值得他保留的。
在你生命中的某個時刻,你會察覺耶穌基督比你所擁有的任何東西更有價值。所有的財富、名譽和慾望與基督相比都變得一文不值,因此,你會丟棄一切,轉向祂,把祂當作你的救主和主。你有了新的渴望,就是認識祂、尊崇祂、侍奉祂、順從祂,並效法祂。
有沒有什麼東西使你被誘惑去死抱不放而勝於依靠神呢?為什麼有或為什麼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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