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曉得你們是哪裡來的。你們這一切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路加福音13:27)
並非所有宣稱信主耶穌的人都會進天國,因為並非所有宣稱信主的人都遵行天父的旨意。在馬太福音7:23中,主耶穌親自明確的作了一個表白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多麼令人震驚啊!他們正砰當砰當地敲門說:「主啊,主啊!」祂卻回答道:「滾吧!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祂當然認識他們,祂無所不知,所以這不是意識上或認知上的「不認識」。在聖經裡,「認識」這個詞是用來描述一種親密的人際關係。例如,在阿摩司書3:2中,神對以色列說:「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這並不表示神唯一認識的就是猶太人,而是指祂與他們有一種親密的關係。
舊約說:「該隱認識他妻子,…(和合本聖經譯為「該隱與妻子同房…」)」(創世記4:17)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一個兒子。這並非指他認識他妻子是誰,或者他知道他妻子的名字,而是指在婚姻關係裡的親密行為。當馬利亞藉著聖靈懷有我們的主時,聖經說約瑟感到很震驚,因為他未曾「認識她(和合本聖經譯為「和她同房)」(見馬太福音1:25)。
主耶穌攆走那些假稱認識祂的人,因為他們是「…作惡的人…。」(馬太福音7:23)他們並沒有遵行神的旨意,活出主耶穌在山上寶訓所說明的那些公義原則的生命,仍然活在罪的裡面。信心的真偽並非憑你說什麼來證明,而是憑你如何行出來證明。
你的生命怎樣證明你的信心是真實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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