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腓立比書3:13)
去追念過去那可怕的罪,就會重蹈覆轍。真正為某一種罪悔改的人還能從那罪的記憶中獲得快樂嗎?因為我們的心容易受到欺騙,加上我們肉體有犯罪的傾向,所以,答案是肯定的。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追念是什麼。罪有一種方法能把它印記在我們的記憶中,使我們無法擺脫那活生生的感覺。作為成年人,我們仍然可以記得我們青年時的罪,就好像它們是昨天發生的一樣。也許就是這些思緒促使大衛如此祈禱說:「求祢不要記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過犯;…」(詩篇25:7)大衛他自己也形象化地記得那些罪愆和過犯。
不要以為這個問題只是涉及性方面的罪。有些人喜歡去講述自己記憶中曾幾何時發脾氣和向人報復的事,有些人喜歡想起他們說謊和怎樣蒙混過去的那時刻。各種各樣誘惑人的記憶都會潛伏在我們裡面,每當我們帶著欣喜來追念它們時,就會再次犯新的罪了。
回味記憶裡某一過去的罪是一種特別嚴重的犯罪形式。在以西結書23章裡,主耶和華透過將以色列國與名叫阿荷利巴的妓女作比較來譴責以色列的罪,祂如此指控她說:「她還加增她的淫行,追念她幼年在埃及地行邪淫的日子,…」(以西結書23:19)
撒旦會設法把你所有清除掉了的「垃圾」重新拖回你的思想裡,使你重蹈覆轍。
你什麼時候最容易受到誘惑去「追念」過去犯罪的回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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