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14–15)
如果你的良心太容易受傷害的話,請不要違背它,違背它就是去訓練自己輕看悔改,這將導致你輕看對真實的罪之真正的悔改。此外,違背良心本身就是一種罪(參歌林多前書8:12;羅馬書14:23)。你應當將良心沉浸在神的聖道中,使它可以藉著可靠的知識開始發揮其作用。
教導良心的一個重要方向就是教導它把注意力集中在正確的事物上,即神所啟示的真理上。如果良心只著重個人情感,就會對我們作出錯誤的指控。我們的生命當然不能建立在情感上,因為一顆建立在情感上的良心是不可靠的。尤其是那些面對情緒低落和憂鬱的人更不應讓自己的良心被他們的情感所帶領。
沮喪的情感若沒有受一顆深思熟慮的良心約束的話,就會在心靈裡激發不必要的疑惑和恐懼。良心必須以神的道確立,而不是我們的情感。
此外,當我們的心思意念完全專注於我們在罪裡搖來搖去,而無視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得勝時,良心就會犯錯。真正的基督徒會經歷兩個現實,就是良心必須允許衡量我們生命中聖靈的果子,以及我們肉身殘留的罪。否則,良心將變得過度責難性,這就容易使我們對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產生負面影響的疑惑。
我們必須使自己的良心順服在神的真理和聖經的教導上。當我們這樣做時,良心的專注點將會更加清晰,並且能夠更好地向我們提供可靠的回應。
你採取了什麼步驟來教導自己的良心呢?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