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

信心與屬靈分辨力之九:屬靈分辦力與愛慕真理 - 約翰.麥克阿瑟 (John MacArthur)


在上一篇,我們探討到保羅肯定聖經是唯一可信賴的標準,所以在這個時代,信徒藉著聖經就能察驗那些宣稱是真理的信息是否出於神。保羅對察驗真理的要求不僅僅是一種學術性的操練,亦是需要作積極主動和兩個層次的回應。

首先對任何善美的事情都要有積極的回應:「…善美的要持守,…」(帖撒羅尼迦前書5:21)。這與羅馬書12:9是同出一轍的:「…惡要厭惡,善要親近。」這兩組詞語「要持守」和「要親近」論及到要小心翼翼地捍衛真理。

保羅每次寫信給提摩太時,他都要求提摩太要同樣的提高警惕:「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提摩太前書6:20),以及「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提摩太后書1:13-14)

換句話說,真理托付給我們,而我們就要擔起捍衛真理的責任,使其免受任何的威脅。這是需要採取一個強硬的、防衛性的、保護性的立場,藉以去對抗任何損害真理的事物或任何攻擊真理的方式。我們必須堅定地持守真理,積極地守護它,維護它免受一切的威脅。去取悅真理的敵人或降低我們的防範就是違反這個命令。

保羅說「要持守」的這個勸勉也帶有擁抱某些東西的意思,它超越了基本上對「善美的」贊同,而是說要全心全意地愛慕真理。那些真正有屬靈分辨力的人,會充滿熱誠地順服純正的教義、真理、和一切神所默示的。

每一位真正的基督徒都有一定程度的這種品格。保羅甚至將得救定義為「愛真理的」(帖撒羅尼迦後書2:10),他又告訴哥林多人,藉著持守他曾傳給他們的福音,就能證明他們得著救恩(哥林多前書15:2),那些完全不能持守得救信息的人「是徒然相信」,也就是說,他們的信心由起初就是空洞的。使徒約翰亦說了一些類似的話:「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翰一書2:19)所有真正的信徒都持守福音。

保羅敦促帖撒羅尼加人要培養和栽種他們對真理的熱愛,要讓真理來支配他們的心思意念。他要他們培養出對一切真理都有一個有意識的委身,對純正教義有忠誠,「持守善美」的模範。

保羅所要求的態度是與為了合一的緣故我們可以將教義掉棄在一旁的提議不相容的。它與認為應該淡化那些艱辛的真理,使神的話語比較合不信者的心意這種觀點是不能調和的。它又與認為個人經驗先於客觀真理的概念是南轅北轍的。神藉著祂的道客觀地將祂的真理賜給我們,我們應該不惜一切的代價去保護這個寶藏。

這種信心與輕忽的信心相反,保羅對死板的傳統不留餘地,他對盲目的、非理性的信心也是不留餘地的,因為這種信心拒絕去考究其信心對象的真偽,而就去接納任何表面上聲稱是真理的東西。保羅排除掉那種被感覺、情感和人的想像力所驅使的「信心」。相反,我們凡事要仔細地、客觀地、合理地運用聖經作為我們的標準來判斷那些是「善美的」。

人間的導師、個人的經歷、強烈的感覺皆難以通過這個客觀的察驗。Jay Adams寫道:「若然使徒時代透過神默示的預言都必須經過察驗的話,…那麼今天從人而來的教訓肯定更要置於察驗之下了。」事實上,如果先知在使徒時代所說的話都需要經過省察和判斷的話,那麼今天我們肯定要把那些自稱為「先知」和傳道人所說的話,置於整個完整的新約聖經的亮光之中,作甚至更嚴謹的察驗。對所有主觀的經歷和任何的感動也要如此,無論經歷和感動有多麼強烈,都不能確定到底是真是假,當然這些事情本身也就必須經過察驗。

是按神的道來說,真理就是「善美的」。「善美」這個詞希臘文是kalos,意思就是某些本質上是善美的東西,不僅僅是外觀上看起來不錯、可愛或漂亮,而且它本身就是真正的、真實的、尊貴的、正確的、以及善美的。換句話說,「善美的」並不是指那些令人感到歡娛的東西,它不是指那些使人能獲得世上榮耀的東西,它不是指那些能滿足人肉體需要的東西。它指的是那些良善的、純正的、正確的、確實的、可信靠的東西,而它們是與無誤無偽之神的道是一致的。

當你找到這樣的真理,就要好像一個寶藏那樣擁抱它、捍衛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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