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

信心與屬靈分辨力之八:屬靈分辦力與聖經的完備性 - 約翰.麥克阿瑟 (John MacArthur)


公平地來說,與今天的基督徒相比,帖撒羅尼迦人的確處於不利的景況,因為他們沒有完整寫成的新約聖經。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兩封書信是在新約時代非常早的時期,約公元51年。這兩封書信大概相隔只有幾個月的時間,而且也是所有新約著作中最早寫成的。

帖撒羅尼迦人權威性的福音真理主要來源是保羅的教導。作為一個使徒,保羅的教導是絕對具有權威性的。當他教導他們的時候,他的信息就是神的道,而他也為他們領受神的道而讚揚說:「為此,我們也不住的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撒羅尼迦前書2:13)在另外一處,他說他傳給他們的誡命是「…憑主耶穌傳給你們…」(帖撒羅尼迦前書4:2)。

他教導給他們的實質內容,所傳講的其實與新約裡傳給我們的是同樣那個真理的本體。我們怎麼知道?保羅本人也是這麼說。即使當他正在將他蒙神所默示的記錄在致他們的書信裡時,他提醒他們說:「我還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帖撒羅尼迦後書2:5)書寫下來的道,始終都完全的確定和記錄保羅親自教導他們的是具有權威性的真理,這些書信是作為一個書面提醒,提醒他們曾經從保羅的口中親耳聽過的道理(帖撒羅尼迦前書4:2)。

帖撒羅尼迦後書2:15證實這一點說:「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在這裡,他首先聲明他寫給他們的書信是具權威的、是神所默示的真理,這節經文是一個明確的表述,說明保羅本人認為他的這些書信是可作為神所默示的聖經。

然而要注意,這節經文也將使徒的「傳統」與書寫下來的神的道結合起來。為所有世代的緣故,基督徒需要分辨的「傳統」被記錄在聖經的文本中。有些人聲稱除了聖經以外使徒的傳統亦都真理,他們常常試圖用這節經文來支持他們。然而要注意,保羅並不是說「領受的教訓」與書面所寫下來的聖經有不同之處,相反,他把兩者聯繫起來,藉此來證實神的道就是使徒傳統唯一永恆和權威性的記錄。他特別地指示帖撒羅尼迦人不應該信任「口傳」或假冒說源自使徒的書信,唯有他們從保羅自己的口中親耳所聽到的第一手教訓,或者從他那裡給他們的真實書信所讀到的,才能被視為具權威的、神的真理。這就是為甚麼保羅通常都「親筆」簽署他的書信(哥林多前書16:21;加拉太書6:11;歌羅西書4:18;帖撒羅尼迦後書3:17;腓利門19)。

考慮到這一點,帖撒羅尼迦後書2:15不能用來支持這種外加於聖經、屬靈上約束性的「使徒傳統」,而這些都是透過教宗與主教口頭傳承下來的。保羅整個的論點是叫帖撒羅尼迦人應該把他們從他口中所聽到的,或從他書信所寫的而領會到的,才能視為具權威的。真理的本體,神的道,就是他們用來察驗所有事物的測量桿,另外兩節經文證實了這一點。在帖撒羅尼迦後書3:6,保羅寫道:「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而在第14節,他補充說:「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

因此,保羅肯定聖經是唯一可信賴的標準,在這個時代,信徒藉著聖經就能察驗那些宣稱是真理的信息是否出於神。


保羅對察驗真理的要求不僅僅是一種學術上的操練,在下一篇我們會探討到它是需要作積極主動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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