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約翰福音3:35)
當保羅強調到基督作為至高無上全權主宰的權柄時,他說神「…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以弗所書1:20-21)。這個權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以弗所書1: 21)。從任何意義上來說這權柄都是絕對至高無上的。不僅萬有都服在基督的腳下(參以弗所書1: 22),而且祂也「…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以弗所書1:23)。
因此,教會的元首是由父神所命定作全整個宇宙至高的掌權者,這是天父對祂的獨生子永恆之愛的終極表達。祂並沒有讓像米迦勒或加百列這樣的天使長擔任教會的元首,祂也沒有設立地上的祭司作為領導教會的中介人。父神按祂自己的旨意命定唯有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所有人在祂面前都要屈膝。
歌羅西書1:18解決了有關基督作為主的權柄與祂對教會的領導權之間的所有問題。保羅在那裡說:「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首位是屬於祂的,這權柄在教會裡顯得比任何其它地方更真實、更明顯了,在教會裡,祂的子民公開地順服祂為主。基督是教會唯一真正和合法的元首,沒有任何君王*、教宗和政治家有權篡奪此頭銜或假裝佔據這職位。
你什麼時候被迷惑把教會中另一個領袖視為比基督擁有更大的權柄呢?
*譯者尋道者註:
英國法律規定英國君王篤定是英國聖公會的元首,此項規定已經違背了聖經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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