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交代與
講道總離不開引經據典,但是引用聖經經文的原則,是不是斷章取義式地抽出經文遷就我們的目的呢?
首先,
「災害」為何臨到?百姓為何受了「損傷」?答案就在前一節經文的後段,因為「耶和華說:他們為什麼以雕刻的偶像和外邦虛無的神惹我發怒呢﹖」(耶8:19下)這些「災害」、這些「損傷」,是 神的審判,可以說是究由自取。先知耶利米憤慨的反問:「在基列豈沒有乳香呢?在那裏豈沒有醫生呢?我百姓為何不得痊愈呢?」(耶8:22)「豈沒有乳香?」「豈沒有醫生?」很明顯「我百姓為何不得痊愈呢?」因為百姓「執迷不悟」「死不悔改」不肯回轉接受 主耶和華的「醫治」,正如亞薩的詩說:「萬軍之神啊,求你使我們回轉,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詩80:7)先知耶利米真正的悲痛是百姓對 神的離棄、對 神的不中、對 神的不敬、對 神的褻瀆、…,耶利米書第九章第一節是「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原文是民女;七節同〕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但不要省略了第二節:「惟願我在曠野有行路人住宿之處,使我可以離開我的民出去;因他們都是行姦淫的,是行詭詐的一黨。」
「中華民族的歷史悲痛」與「以色列民族的歷史悲痛」是否一樣呢?在下承認對中國歷史和以色列歷史都很膚淺,不過,一定不同意兩個民族的悲痛是一樣的講法,而且比喻不倫。如果論到兩個民族都有「戰禍年年」、「生靈塗炭」、「民不聊生」、…等的悲痛,那麼這不只是這兩個民族,而是普世性的,是全人類的悲痛。以色列民族是上帝的選民(示範單位?!),他們的「歷史悲痛」,主因都是因為「悖逆」了 神, 神的管教或審判導致他們的「悲痛」;反觀中國,無論是甚麼儒家、道家、法家、…,最終都淪落為帝王的統治「打手」,漢尊儒、唐崇佛,但是漢唐的盛世,又可持續幾許呢?主因不是因為「悖逆」了 神,是不認識 神,自以為是 神,而所謂的讀「聖賢」書的人,只曉趨炎附勢,助紂為弱,歌功頌德,那有好像以色列民族裡敬畏上帝的先知,例如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置生死於度外,「特立獨行」,宣示上帝的公義。
2. 基督教「救國論」
由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羅3:10-18)主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又說:「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5)
基督信仰的開始就是「認罪!」,「悔改!」,聽得下去嗎?尤其是掌握權力的。
中國共產黨「唯我獨尊」的本質,可更新嗎?
中國共產黨「封建皇朝」式的政權,許可你「指手劃腳」嗎?
中國共產黨「鳥籠式」的宗教政策,許可你話「海闊天空」就給你「海闊天空」嗎?
中國共產黨的「長官意志」與中國傳統的「家長式思維」混合而成的畸形巨獸,再加上極度的「自卑」而產生極端的「自專」和「自負」,容得下基督信仰的「謙卑」、「忍耐」、「節制」、…等的要求嗎?相信最難的是「認罪、悔改」?
…
中華文化還有許多許多根深楴固的問題,要透過基督教更新文化來醫治、拯救中華民族的創傷,真是「任重道遠」,或許等到耶穌基督榮耀降臨之時,都未能功成而身退,到時是否
其實,「見一個,傳(福音給)一個,求(聖靈感動)一個,救(恩臨到)一個」是否更實際呢?
3. 保護異教文化的迷思
梁老師的確是滿有恩賜,東西的宗教、哲學與文化均融會貫通,面對中國內地的道教、回教與佛教的領袖,都能知已知彼,以深厚的「功力」,折服異教的領袖,欽佩欽佩!不過請恕學生愚昧,學生質疑中國內地各種宗教的領袖的「功力」、「造次」有幾深。眾所週知,中國內地的宗教是國家監察與規管,文化大革命將許多宗教的文化和道統都摧毀,今天的「道教」真是「道教」?今天的「回教」真是「回教」?今天的「佛教」真是「佛教」?「水份」有多少?如果梁老師到沙地阿拉伯講傳耶穌,不知會不會好像在中國的所謂「回教區」有一樣的招呼呢?或者正正就是有「水份」,基督信仰就有萌芽的土壤。此外,另一個想思考的問題,就是保護西藏異教文化的問題。舊約聖經有很多記載說 神叫以色列百姓遠離異教,甚至「斬草除根」,以免 神的選民沾污自已。使徒保羅都論說過類似的問題,「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9-13)
世上掌權的「邀請」基督徒去為保護「拜偶像」的文化出謀獻策,是否一件值得在眾弟兄姐妹面前誇口的「成就」呢?是否應該「當仁不讓」一定要做的事情呢?是否一種榮耀呢?或榮耀主的事情呢?請看「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但(撒但就是抵擋的意思,乃魔鬼的別名),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太4:8-10)世間的榮耀算甚麼?
再看「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
使徒保羅勸說道:「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0:18-23)
聽到
再者不知先知耶利米若然身處今天的中國,眼見四川地震的災民,被如此泯未天良的官員逼迫,會不會高呼:「看哪!耶和華的忿怒好像暴風,已經發出;是暴烈的旋風,必轉到惡人的頭上。耶和華的怒氣必不轉消,直到他心中所擬定的成就了。末後的日子你們要全然明白。」(耶23:19-20)使徒保羅又會不會呼喊到:「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2:5)
無錯,作為基督徒應該「見一個,愛一個」,但是否更應該「愛罪人,但恨惡罪惡」呢?經上記著說:「(上帝)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詩45:7,來1:9)
若果身處意見能「直達天庭」的地位,是否都應該「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弗6:14)去斥責罪惡,因為「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約一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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