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希伯來書13:8)
顯然,對於真正合符聖經教導的基督教來說,絕對真理的存在和其與神位格不可分割的關係是最重要的信條。坦白說:如果你是一個質疑真理是否真的如此重要的人,請不要自稱你的信仰是「基督教」,因為根本不是。
對真理的看法,合符聖經的教導必然承認終極的真理是客觀的事實。真理存在於我們之外,而且無論我們如何看待,它都是永恆不變的。根據定義,真理是永恆不變的,就如神是永恆不變的一樣,因為真正的真理(弗朗西斯.薛華稱之為「真正的真理」)是對神之所是永恆不變和不能變更的表達,它不是我們個人對事實作出的任意解釋。
令人驚訝的是,對於這些事我們這一代的基督徒需要被警惕。真理永遠不是透過查看完神的話語並問:「這對我來說有什麼意義呢?」來確定的。每當我聽到有人這樣說話時,我都傾向於問他們:「在你出世之前,聖經的意思是什麼呢?神這樣說是什麼意思呢?」這些才是應該要問的正確問題。真理和它的意思不是由我們的直覺、經驗或渴望來決定的。聖經真正的意思,或任何有關的一切,都已經在神的心意裡決定了和命定了,詮釋的人的任務就是要分辨那個意思是什麼,而正確的詮釋必先於應用。
如果有人認為真理是主觀的,你會如何回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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