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歌羅西書3:1)
我們都是藉著從罪中得釋放和重生而成為天國的子民,而且一切都是神的恩典。因此,我們享有無限的恩惠,同時也有重大的責任。我們擁有認識神、走在祂的道路上、敬拜祂以及將祂視為我們的君王和父親的這一切難以數算的好處。天國的律法就是我們的律法,天國的國家利益就是我們的利益,天國的子民就是我們的同胞。
成為基督國度的一份子要承擔一個很了不起的責任,就是作為祂的子民,我們必須恰當地代表祂。因此,我們有命令「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帖撒羅尼迦前書2:12)。
我們的生命就是天國子民身份的代名詞。我們的優先事項、熱忱和所追求的都改變了,因為我們的身份改變了(參腓立比書1:21)。像古時的聖徒一樣,我們不再追求今世短暫的快樂(參希伯來書11:16、26;約翰一書2:16-17)。取而代之的,我們的定睛在天國,那裡才是我們真正的家,基督所在的地方(參希伯來書 12:22-24;歌羅西書3:1)。無論我們是在死後去到祂那裡,或是我們被提之時祂來到我們面前,我們都將很快與祂永遠同在(參歌林多前書5:8;帖撒羅尼迦前書4:17)。到那日,我們都會站在祂的面前,就像奴隸站在他主人面前一樣。到那日,我們要屈膝在祂面前,就像子民屈膝在他們的君王面前一樣。作為奴隸和子民,我們將侍奉祂並與祂一起管轄這世界直到永遠。
追求在上面的事會是怎麼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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