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哥林多後書1:20)
對於一個人的救恩是否可能有充分的把握呢?基督徒能否在堅定而穩固的信心相信他們已蒙救贖並肯定能進入永恆的天國中得著安息呢?
聖經很明確地回答說—是的。聖經不僅教導基督徒可以在今生得到確據,使徒彼得也發出這樣的命令:「…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得後書1:10)得救確據不僅是一種特殊的恩惠,更是神賜予每一個祂真正兒女與生俱來的權利和托付。祂叫我們要在磨煉中建立得救確據,而不是想當然的。
真正的得救確據能使人在世間就能體驗到天國的滋味。芬尼·克羅斯貝(Fanny Crosby)在他的一首著名讚美詩中如此表達這個真理:
「有福的確據,耶穌屬我!我今得先嚐主榮耀喜樂!」
聖經表明得救確據是有充分的依據,既有客觀的依據,也有主觀的依據。客觀的依據是基督為我們成就的工作,包括聖經所應許的,這些應許在祂裡面都是「是的」,藉著祂都是「實在的(原文:阿們的)」(參哥林多後書1:20)。主觀的依據是聖靈在我們生命中所動持續的工作,包括使人知罪和成聖的事工。羅馬書15:4提到了得救確據的兩個方面:「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客觀的依據)所生的忍耐(主觀的依據)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我們得救確據的客觀和主觀的依據都蒙聖靈在我們身上運行出來了,祂「…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 8:16)
你會對一個缺乏得救確據的信徒說些什麼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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