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13:4-7)
我們在流行歌曲中聽到的愛幾乎總是被描繪為一種感覺,通常涉及未了的慾望。大多數的情歌都將愛描述為一種渴望、一種激情、一種從未真正得著滿足的渴求,一堆從未達成的期望。
大多數的情歌不僅把愛貶低成一種情感,而且是情不自禁的那種。當人「墜入」愛河,他們會神魂顛倒,而不能自拔。
將愛描述為情不自禁的激情似乎是一種好浪漫的情懷,但那些認真思考「愛」是什麼的人會意識到這種「愛」既自私又是非理性的。這種「愛」與聖經中有關「愛」的概念相去甚遠。根據聖經來說,「愛」並不是一種對渴望的無助感。相反,「愛」是一種有目的的捨己為人的行動。真正愛人的那位是存心為所愛的人奉獻自己。真愛源於意願,而不是盲目的情感。例如,思想一下使徒保羅筆下對「愛」的描繪(參歌林多前書13:4-7)。這種「愛」不可能是一種不由自主地起伏不定的情緒,不僅僅是一種感覺。保羅列出的所有屬性都牽涉到心思和意志。換句話說,他所描述的「愛」是一種心思熟慮、心甘情願的委身。
如果「愛」是一種捨己的話,那麼最大的「愛」就是捨棄自己的生命。當然,這種「愛」的完美典範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你最需要培養的是何種特質的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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