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以賽亞書48:22)
我們迫切需要恢復對罪有一種出於聖潔的恨惡。作為教會,我們需要團結一致來做這件事,但是我們也需要以信徒的身份單獨做這件事。罪肯定不是一個令人愉快的研習或宣講的主題,但這是必要的。在日益世俗化的教會中,這一點非常關鍵。我們必須看清自己的罪,對自己的罪缺乏一個充份的認識會損害我們的屬靈生命。那些看不見自己罪有何等卑鄙的人從來都不會採取任何必要的步驟離棄罪。
神已經清晰地指出我們的罪過,並且要每個罪人為自已的罪負上全責。聖經有關地獄的教義就是明證,這個可怕的現實就是每個被神定罪且未蒙神寬恕的罪人將要永遠在地獄中為自己的罪付出慘痛的代價。怪罪於別人絕不能使自己脫罪。顯然,神並不認為我們是一個受害的族群!如果祂將我們視為受害者,祂就會懲罰其他人。然而,每個被定罪的罪人都將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上永遠受折磨的代價,因為每個人都應當承擔全部的責任。
到那日,人的良心不會保持緘默,它將向罪人發出怒氣,提醒他要獨自承擔永遠受痛苦的責任。
如果你發現自己的良心逐漸消失,你必須意識到自己處境的嚴重性並且要悔改;懇求神賜你一顆清晰而又能發揮功效的良心,並在你的生命裡使你自己能擔起離棄罪的任務。
你在生活的哪些方面過分輕視了自己的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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