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翰福音15:26)
只有聖靈是具有位格的,才能描繪到祂好像人那樣執行某些行動。例如,哥林多前書2:10告訴我們:「…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祂參透,這就是人的一種行為。我們也清楚地被告知祂會說話,在啟示錄2章7節,我們讀到:「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此外,祂也會為我們代求。保羅在羅馬書8章26節說:「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祂也作見證,我們的主說:「…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翰福音15:26)祂為主作見證,只有人才能做出這行動。然後我們的主再次告訴我們:「…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翰福音 16:13)。的確,即使在舊約裡,我們也被告知祂以真理來作教導和教訓:「祢良善的靈教訓他們」(尼希米記9:20)。
使徒行傳16章6-7節告訴我們,另一個祂好像人那樣的行為是:「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同樣,這肯定是一個非常重要和相關的陳述。保羅所有的同伴都想去亞西亞傳道,然而聖靈卻禁止他們。然後他們想要去庇推尼,祂又不允許他們。這就是聖靈的一個明確的行動,證明了祂肯定是有位格的。
默想:只有聖靈是具有位格的,才能描繪祂執行某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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