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哥林多前書12:11)
關於屬靈恩賜這個主題,聖經很清晰地教導了一些原則。首先,必須要把屬靈恩賜與與生俱來的恩賜區分開來。我們與生俱來都有某些的恩賜,然而,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擁有與之不同的屬靈恩賜,那是是完全不同的,是聖靈直接賜給我們的恩賜。有些人誤以為屬靈恩賜是一個人與生俱來的恩賜被聖靈抓住並提升成為屬靈恩賜,然而,這不是聖經的教導。屬靈恩賜是新的、是不同的。
第二個原則是,這些恩賜是聖靈以至高無上的主權方式賜給我們的。哥林多前書12章非常清楚地強調了這一點,例如注意第11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中的「隨己意」的意思就是由祂來決定,而不是由我們自己來決定,是祂決定賜給某人某種特別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章第7節也強調了同一點:「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屬靈恩賜是一種恩賜,是蒙神所賜的,是完全來自聖靈的。
第三,每個基督徒都蒙賜屬靈的恩賜,因此都有某些屬靈上的恩賜:「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哥林多前書12:7)顯然,每個基督徒都被賦予了某種特殊的恩賜。因此,我們可以推斷基督身體裡的每一個真正的肢體、每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都蒙這同一位聖靈的洗進入基督身體的,都擁有某些特殊的屬靈恩賜。
顯然,在哥林多前書12章所教導的第四個原則就是屬靈恩賜各有不同的價值,參見第14-30節。
默想:每個基督徒都被賦予了某種特殊的屬靈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