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以賽亞書53:10)
在主耶穌被釘十架這事件裡,所有邪惡的事情所帶來卻是無限大的好處。事實上,把主耶穌釘十架是人罪惡之心所犯下的最邪惡的行為:以最不公義的方式把絲毫無罪的神子—成了肉身的聖潔的神—殺死了,而且在殺害祂之前,還要用他們那敗壞的心思才能設計出來的最殘酷方式來折磨祂。這是所有邪惡之中最邪惡的,是人類所能犯下的最惡劣的惡行,也是有史以來人曾犯下的惡行當中最卑劣的一件事。然而,這卻帶來了有史以來最大的好處,就是使無數的靈魂得到救贖,並彰顯了神作為救主的榮耀。儘管那些兇手的意思是要害基督,然而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因為這樣就可以拯救許多人(參創世記50:20)。
因此,十字架是神絕對主權之最終的證明。儘管罪人有邪惡的意圖,然而,神美好的旨意總是可以實現的。神甚至可以藉著人出於不義的惡行來成就祂的公義,然而,這並不意味神要為他們的邪惡行為付負責,即使是那邪惡的力量陰謀策劃去實行最邪惡的行動,這也顯明了祂所做的一切都是美善的,顯明了祂如何使萬事互相效力使之成為好事(參羅馬書8:28)。
此外,如果當那些殺害主耶穌的人用不法的手段把神的獨生子釘在十字架上時,原來都是在神主權的掌控之下的話,那麼為什麼還會有人忽視即使當較之為輕的惡事發生都仍然在神主權的掌控之下這概念呢?因此,十字架毫無疑問確立了神絕對的主權。
在你的生命中,哪些逆境是神使你得益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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