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10:17-18)
基督的死不像任何其他人的死那樣。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祂是被邪惡之人謀殺的(參使徒行傳2:23)。從另一種意義上來說,是聖父遣送祂到十字架上,並在十字架上壓傷祂、使祂陷入憂患之中,聖父喜悅如此做(參以賽亞書53:10)。然而,又從另一種意義上來說,沒有人奪走了基督的性命,是祂自己甘願為祂所愛的捨命(參約翰福音10:17-18)。
當祂最終在十字架上死了,這並不是與殺祂的兇手進行艱苦鬥爭的結局,祂沒有作出任何與死亡的痛苦拼命掙扎的表現。祂臨死的最後片段就像是釘十字架這齣戲劇的其他各個方面那樣,是祂按自己的主權旨意刻意而行的,這表明了到最後,祂完全掌控著發生的一切事物。使徒約翰說:「…(祂)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約翰福音19:30)。祂默默地、順從地把自己的生命交付上。
一切都按照祂所預言的成就。不僅是主耶穌自己,還有殺祂的兇手、嘲笑祂的人群,以及彼拉多、希律王和公會成員,全部都完全地按神所定下的目的和先見照字面應驗了。
這樣,基督就從容鎮定地彰顯了祂完全的主權直到結束。對所有愛祂的人、甚至對那些並不在乎祂的人來說,這似乎像是一場極大的悲劇。然而,這卻是救贖歷史裡最偉大的勝利時刻。當基督幾天後從死裡復活、高奏凱歌之時,祂就清晰地彰顯出這充滿榮耀的事實。
基督按自己的主權掌控著祂自己的死,這將如何在你落在試煉裡時激勵你呢?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