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不能夠完美地順服神,但我們確實可以嘗試按歷史上那一位能夠完美地順服神的耶穌基督來塑造我們的生命。祂以身作則向你展示了當如何做若你想跟隨祂的話。約翰一書2章6節告訴我們:「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翰用常用「住在」一詞來表示「認識祂」、「在光明中行」(約翰一書1:7)和「相交」(約翰一書1:6)。所有這些用詞都表示得著救恩的意思。關鍵是,如果你宣稱自己是基督徒,就應該表現出與祂相同的言行。這並不意味著你的生命會完全像祂,但是你會像祂那樣帶著渴望討神喜悅的心去行。
腓立比書2章8節說到主耶穌:「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穌是神,但祂並沒有堅持要保留自己本來所擁有那榮耀和特權。取而代之的是,祂願意暫時放棄它們,謙卑自己,這是有史以來最謙卑的典範。主耶穌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翰福音6:38)祂的整個態度都是以順服神為標記,這就是我們要效法的順服模式。順服基督和祂的聖言就是你真正愛祂至終極的證明。
你這個禮拜可以如何行以更近乎主耶穌的榜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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