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加福音1:37)
當我們在路加福音裡第一次讀到馬利亞時,當時的情景是有一位天使長突然出現在她面前,並沒有使用很誇張的方式來向她透露神的奇妙計劃。聖經簡潔地這麼說:「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撒勒,到一個童女那裡,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路加福音1:26-27)。
當天使來報喜訊的時候,馬利亞可能還是個少女。在當其時的文化背景中,女孩子在年僅13歲時就訂婚是一件慣常的事。婚姻通常由新郎或其父母通過女孩的父親安排的。馬利亞與約瑟訂婚時,我們對約瑟他幾乎一無所知,只知道他是一位木匠(參馬可福音6:3)和義人(參馬太福音1:19)。
聖經非常清楚地教導說,當主耶穌奇蹟般地在馬利亞的子宮裡受孕時,馬利亞仍然是處女。在路加福音1:27裡,路加兩次稱她為處女,而使用的希臘文沒有任何細微的差別。聖經和馬利亞自己的見證清楚地表明了她從未與任何男人有過身體上的親密接觸。她與約瑟的訂婚方式名為"Kiddushin",是一種合法的訂婚方式。而在當時的文化背景下,這種訂婚的關係通常會持續一整年。Kiddushin在法律上與婚姻本身一樣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他們會被視為夫妻,只有通過合法的離婚程序才能解除婚約(參馬太福音 1:19)。然而,在這段訂了婚約的夫婦彼此分開生活的時間裡,他們不會有任何肉體上的關係。
你相信基督是童貞女所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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