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得前書3:1-2)
以弗所書第5章對妻子的勸告很簡單,僅包含三節經文(22-24 節)。
請注意,保羅在這段的開始和結尾,具體說明妻子應當順服「自己的丈夫」(24 節)。女性作為一個群體一般不會成為男性的農奴,男性也不會自動升格為凌駕所有女性的統治階級。但聖經呼籲每個女人都特別要順服自己丈夫的領導權。
這命令是一般和概括性的,不僅限於那些妻子她們的丈夫有履行自己職責,而是對所有作妻子的一個明確而絕對的命令,即任何作妻子的人都有義務藉順服自己的丈夫來遵行這節經文的命令。
還要注意「順服"submit"」這個詞並不等於「服從"obey"」這個詞,它要求的是對丈夫崇高的抱負和雄心的壯志作出一個主動、審慎、有愛心、有理智的委身,而不是盲目的、阿諛奉承、奴性的對他每一個忽發的奇想惟命是從。妻子既不是孩童,也不是奴隸,好像正等候著那坐在安樂椅上的丈夫發號施令那般。
你在家裡如何讓順服成為你正面的特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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