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哥林多前書 7:3-4)
彼得前書3:7說明了許多有關丈夫的角色之真理。
首先,從丈夫的角度來看,「居首位」是要承擔更大責任的,不一定有更高等的特權。彼得認識到妻子是「軟弱(或軟弱的器皿)」的,因此,他認為這就是丈夫應當犧牲個人的特權並「敬重她(妻子)」的原因。
其次,雖然丈夫的職責顯然包括領導,然而,這裡並沒有任何論述表明丈夫應該將妻子視為同為後嗣和伴侶以外的人。丈夫和妻子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
第三,這段經文提出了丈夫應該愛妻子勝過自己的三種實際途徑:
體恤:丈夫需要留意到妻子所表達的關注、她們所設定的目標、她們所懷有的夢想、推動她們的渴望、她們懼怕的、以及帶給她們焦慮的事物。這就是每個妻子都需要的,也是聖經對丈夫的要求。
殷勤:當丈夫盡他所能在妻子的軟弱上服侍妻子,這就表現出他對妻子的敬重。
相交:丈夫和妻子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伙伴,彼得這樣表達是表明婚姻本身就是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就像雪糕新地上的配料那樣。丈夫和妻子一同承受這恩典。
這個禮拜你會如何敬重你的配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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