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3:21)
據說基督擔任並履行某些神聖的職務。首先是創造:「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翰福音1:3)在歌羅西書1:16和希伯來書1:10你會發現同樣的事情再次論述到。此外,聖經也告訴我們祂維護一切。希伯來書1章3節提到祂「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在歌羅西書1章17節,你再次發現「…萬有也靠祂而立。」
還請注意,祂毫不猶豫地聲稱擁有赦罪的權柄。祂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馬可福音2:5)他還聲稱有權柄使死者復活。你會發現在約翰福音6章39-44節中多次提到:「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祂,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祂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祂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使徒保羅聲稱基督也有能力改變我們的身體:「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3:21)
默想:基督毫不猶豫地宣稱擁有赦罪的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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