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翰一書1:1)
教會宣言是基於使徒的權威傳給我們的,這點我們可以參考彼得後書1:16。我們唯一的權威是使徒的見證,我們的福音是基於他們所論說的。在約翰一書開頭的經文中,約翰不斷地重複這點。他三次說「看見」了,兩次說「我們聽見」,他還說我們「親手摸過」。他重複強調這一點複這一點,因為這是教會宣道的全部基礎,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其它信息了。信息就是使徒們所看到的,他們所見證的,以及他們共同經歷和分享的。
現在,我們必須重新抓住的第一件事是見證和經驗之間在本質上的區別。作為基督徒,我們權威的基礎是什麼?今天有很多人會說是經歷。有人曾經寫到他曾經聽到一個基督徒和一個現代科學人文主義者在廣播電台的討論,在這次討論中,科學人文主義者問基督徒:「你對神的真實性和祂的存在最終的證明是什麼?」這篇文章的作者說:「而在我看來,基督徒輸得得很慘。他試圖提出某些論點,而他應該向科學人文主義者說:『我就是神存在的證據。』」
在那個辯論中,我會完全站在基督徒這一邊,因為我並不是神存在的證據,我的經歷也不是。神存在的唯一現實就是主耶穌基督。經驗對於證實、支持、幫助我相信這些事情很有價值,但我絕不能以此為基礎。
默想:教會宣言是基於使徒的權威傳給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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