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約翰一書1:3)
教會的講道缺乏了宣告是造成教會現狀以及世界和社會現狀的主要原因。一個站在基督教講壇上的人沒有資格說:「我建議你…」或「我可以把它給你嗎?」或「總的來說我認為…」或「我幾乎被說服…」或「研究結果、知識和猜測似乎都指向這個方向。」不!「這些事情是我們要向你們宣告的。」
對教會及傳道人由來已久的指控是太教義性,然而,不著重教義的傳道人不是新約意義上的傳道人。我們應該對自己的意見保持謙虛,並且應當謹慎地表達自己的猜測。但在此,感謝神,我們並不在這領域裡,我們並不在乎個人意見或猜測,我們並不是提出某種理論,認為它可以作為對這世界的可能解釋,以及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事。新約整個基礎是在於一個宣布,一個宣告,這些就是新約的話。
根據新約,福音是一個預告,就像一個吹喇叭的人在呼喚人們傾聽,他要說的話不是暫定的,有些信息已經交托給他,他的任務就是復述它。信使首要的工作是傳遞信息,而不是檢查信息的可信性。我們是大使,大使的職責不是向外國人述說他自己的想法或信仰,而是為了傳遞他本國政府已經傳遞給他的信息。這就是這些新約傳道人的立場,這就是約翰在這裡所要說的話,他實質上是說:「我要揭示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默想:福音就像一個吹喇叭的人那樣,在呼喚人們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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