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福音1:18)
聖經多次宣告基督是神,聖經肯定祂的神性,也教導有關祂的神性,或者更準確地說祂神的身分。第一個證據就是把某些屬神的名稱賦予了給祂,每個名都清楚地暗示了祂的神性。這裡是其中的一些:有四十次稱祂為「神的兒子(Son of God)」,祂被認定為「神子(God's Son)」,神稱祂為「我的兒子(my Son)」。因此,以各種不同的形式來標誌「聖子」、「神的兒子」。
然後五次稱祂為「神的獨生子」。你可以在約翰福音1章18節中找到:「…在父懷裡的獨生子…」,還有在許多的篇章裡都這樣的描述。一個值得注意的例子是在惡毒的園戶比喻裡,當神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馬太福音21:37)這裡的教導非常清楚,而且這些話也是我們的主親自說的。
祂在啟示錄1中被描述為「…首先的…末後的…」(17節),並在同一章中被描述為「…阿拉法…俄梅戛…」(8節)即是開始也是終結。這些顯然是神才能說的話語。起初之前什麼都沒有,終結之後也什麼都沒有。在使徒行傳3章14節裡記載當彼得在耶路撒冷傳道時,他稱祂為「聖潔公義者」說:「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同樣,這些都是論到神時所使用的名詞。
祂也實際上被稱為「神」。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約翰福音20:28)在馬太福音1章23節,祂也被描述為「…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在提多書2章13節中,有一個最引人注目的描述,祂被稱為我們的「…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因此,有許多歸於祂的名,而所有這些名都是屬於神的名。
默想:有某些名被賦予了給祂,而每個名都清楚地暗示了祂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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