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福音12:25)
在路加福音14章26節,有一大群人跟隨主耶穌,主耶穌轉身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即是那些想成為祂真正跟隨者的人「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恨惡自我?多麼有力的真理啊!這就是不靠善行得救,恰恰相反:否定靠自己能取悅神而得救的希望。
跟隨主耶穌不在乎你和我,成為基督徒也不在乎你和我,不在乎我們的自尊感如何。而是在乎我們對自己的罪有多麼恨惡,在乎我們對得著寬恕有何等的絕望在乎我們如何把基督視為能救我們脫離罪惡、死亡和地獄的至寶貴救主,因而我們願意盡己所能丟棄一切,即使這會讓我們付出家庭、婚姻以及我們所珍視和擁有的任何其他代價也不惜。
甚至可能要我們付出生命作為代價,正如主耶穌在路加福音9:24所說,又在14:27中重申那樣說:「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即是說願意死、願意獻出自己生命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再清楚不過了。如果你試圖抓緊你自己、你自己的計劃、你自己的事項、你自己的成就、你的自尊,你就會失去神的寬恕和天國。
主耶穌所走的路是逼迫和死亡的路(參約翰福音 12:24-25)。
所以你想跟隨主耶穌,是不是?那麼這絕對會要你付出一切的代價。
你會如何回答最後一段中的問題呢?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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