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35)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加福音6:38)。這裡的基本真理很簡單:樂善好施會帶來神更大的獎賞。
保羅在對以弗所長老的告別勸勉中,引用了主耶穌的一句話,進一步加強了新約中這個原則的合法性:「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35)。在主耶穌許多未被記錄下來的話語中(參約翰福音 21:25),聖靈選擇了只包含關於施捨蒙福的簡短聲明。
主耶穌這兩個了不起的應許應該使我們甘心樂意地去迎接每一個施捨的機會,它們應該激勵你我盡可能慷慨、無私和捨己地施捨人,無論是通過每週在教會的奉獻還是幫助某些人的個別需要。
在路加福音6:38中,希臘文的「給」是命令語,這就使這個詞成為了必須遵守的主耶穌的命令。因此,樂善好施是一個關乎相信祂的命令並忠誠地服從祂命令的問題。如果你遵循祂的命令這樣做,就表明了你信靠祂的應許。如果你不這樣做的話,你就是得罪了基督,因為你並沒有相信祂關於「施比受更為有福」的應許。
是什麼動機促使你去施捨呢?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