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言28:13)
顯而易見,我們的社會文化使人變得非常善於推卸責任,例如將父母、童年的挫折和其他自己無法控制的機能障礙當為代罪羔羊。無論遇到什麼問題,一個殘殺人的連環殺人,或是一個在情緒困擾中掙扎的人,他們都可以很容易找到一個解釋來解釋為什麼不是自己的錯。
屬靈上這是毀滅性的,因為它未能解決人有罪性的真正問題,而且它助長了人性中最敗壞的傾向,它導致的災難性結果就是否認自己有罪。委過於人、推卸責任會添加更多的罪。
否認我們個人的罪責永遠無法使我們擺脫罪疚。相反,那些拒絕承認自己有罪的人實際上是將自己陷於自己的罪孽之中。「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8-9)
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是為了拯救罪人!主耶穌特別說祂來不是要拯救那些自以為義的人(參馬可福音 2:17)。不認知自己的罪和罪責的人,當他們的天良也都被污穢而至沉默時,就再不能得到救贖,不能夠成聖,因此就不能真正從罪的陰險權勢中蒙解救出來。
你什麼時候最容易受推卸責任試探呢?根據今天所閱讀的內容,你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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