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18:10,14)
罪人基本上可以分為兩種類型。有的對自己所做的壞事毫不迴避而且無懼無畏,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毫不在乎、肆無忌憚。他們陷入的罪就是傲慢,這種傲慢體現在他們過於愛自己和放縱自我於享樂的慾望中。
另一種類型就是遮遮掩掩的罪人,他們在暗地裡、沒有人看見的時候犯罪。他們試圖以各種方式來掩蓋他們更明顯的罪,最常用的就是以宗教為幌子。他們陷入的罪也是傲慢,然而,這種的傲慢表現在他們的偽善當中。
當然,這兩種類型的罪人在程度上和混合程度上各不相同,然而,兩者顯然有很多共同點,就像兩兄弟那樣,他們的性格看來非常不同,但他們的基因幾乎是相同的。
在這兩種類型的罪人當中,肆無忌憚的罪人比道貌岸然的罪人更容易面對自己墮落的現實、悔改和尋求救恩。他的罪已經被暴露了,無可推諉,他必須正視他的罪。然而,法利賽人卻不是這樣。他會盡可能掩飾自己的不道德行為,否認自己的罪行,不承認自己需要救贖,而且會宣稱自己是義的。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不斷重複類似的說話:「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馬太福音9:12)
除非他們悔改歸向基督,否則他們都將落在神的審判之下。
什麼時候你曾試圖否認自己的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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