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10:18)
敗壞的人有時會變得很有道德,惡棍也可以改過自新,政治組織有時能夠在社會中實現一定程度上的「道德重整」。那些壞透了的人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重整他們的生命。青少年罪犯可以決定活出一個更好的生活來給女朋友留下良好印象。然而,當這些改變若脫離了對基督的信仰,那只是屬肉體的意志,最終都會是徒勞的。
聖經的信息並不是說人分為道德和不道德,聖經明確的信息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好人或壞人並沒有分別,所有人都是罪人,所有人都應當受到神的刑罰。實際上,有「道德」卻不信的人可能比道德敗壞的罪人處於更惡劣的狀況之下,因為有「道德」的人並不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是什麼。
無論一個人外在的道德水平達到何種地步,離了基督,他或她都是一個被神定了罪的罪人。你可能是以色列最有道德的法利賽人,你可能是你所在的城市裡最慷慨的慈善家,你可能是大學宿舍裡最潔淨的學生,您可能是學校家教會中最善良、最積極的家長,或者你可能是最多追隨者的時尚屬靈領袖。然而,沒有基督,你將會與毒販和妓女一起被扔進地獄裡。除非你藉著神的愛子耶穌基督與神和好,否則世上所有的道德都不能幫助你。
你有沒有想過用「好」與「壞」來區分人呢?為什麼或者為什麼不這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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