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10)
行為在得救的方面是沒有任何作用的,這一點怎麼強調都不為過。然而,善行與活出得救的生命有很大的關係。善行不可以贏得救恩,然而,真正得救的生命會帶來許多的善行。善行不是成為門徒的必要條件,然而,善行卻是所有真門徒必然要有的標記,畢竟神已經命定我們應該行在其中。
請注意,在我們為主做任何善工之前,祂會在我們裡面動祂的善工。靠著神的恩典,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那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並與祂一同復活的恩典,使我們能夠行善,就是拯救我們預備叫我們去行的。
還要注意,是神「預備」了這些善行叫我們去行,我們不能從這些善行中得著任何功勛。甚至我們的善行也是出於神恩典的行動,因此,稱之為「神恩典的功德」更為合適。它們是真正得救的確據。這些善行就像神救恩的其他方面一樣,都是出於神主權的恩典。
善行和公義的態度是我們基督徒內在的本質,這些本質都是從屬天的新生命中流露出來的。正如未得救的人的本質是罪人,而蒙恩得救的人的本質是義人那樣。
知道神為你準備了善行,這會如何改變你的觀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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