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使徒行傳20:24)
當使徒使用奴隸這意象時,他們充分意識到這詞對於猶太歷史和羅馬文化來說有什麼意義。從以色列歷史的角度來看,做神的奴隸就是與站在西奈山上的那些人一樣,懷著崇高的敬意之心宣告:「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埃及記24:3)。此外,它也與那些著名有信心之人結合在一起,例如亞伯拉罕、摩西、大衛和眾先知,他們這些屬靈的領袖都是全心全意地順服神的旨意和神的話語。從第一世紀文化背景的角度來看,奴隸制是信徒與基督關係的恰當描述,信徒當完全順服和臣服在他的主之下。在這兩種情況下,奴隸就是在別人完全的權柄之下。這意味著要放棄個人的自主權並臣服在他人的意願之下。這個概念不需要更清楚的解釋,因為當時奴隸制是司空見慣的,並且已經存在了許多世紀了。
當使徒保羅稱自己為「基督的奴僕」和「神的奴僕」時,他的讀者應當完全明白他的意思是什麼。當然,這並沒有使這說法不那麼令人震驚。在希(臘)羅(馬)的語境下,例如保羅書信所達的城市,個人自由是被視為很珍貴的,奴隸制受到詆毀,而把奴隸制強加在自己身上是受到蔑視和鄙視的。然而,對保羅來說,他唯一的志向就是討基督的喜悅,所以沒有比「奴僕」這詞更合適他的自我稱呼了。他的生活圍繞著他的主,沒有任何其他事物,包括他自己的個人事宜,比事奉他的主重要。
你需要放棄什麼才能更忠心地事奉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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