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選擇去救贖所有人,是神「不公平」嗎?
「公平」,所有人都要被扔進地獄裡!
你要的不是「公平」!
你要的是神的憐憫!」
尋道者的沉思默想:
我們當記住: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3:10-12,20,23-26)
每一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每一人都是作惡多端、惡貫滿盈。
有誰以為可以憑自己的「德行」、「行公義」、「好憐憫」、「樂善好施」等「好行為」在神面前誇口呢?
在那位公義的神面前,邱吉爾、羅斯福比希特拉好不了多少!
在那位公義的神面前,馬丁路德金比金日城好不了多少!
在那位公義的神面前,曼德拉比卡達菲、候賽因好不了多少!
…
都是由貪得無厭的財閥、詭詐陰險的政客藉著受操控的媒體鋪天蓋地、無孔不入地將他們欺世的謊言散播出來,建立一種合符他們利益的世界觀和價值判斷觀。歸根究底,其實是魔鬼撒但的行動。聖經不是提醒了我們嗎?「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以弗所書6:12)我們無時無刻都面對屬靈的爭戰,所以神的真道—《聖經》是我們驗證一切事物的唯一標準,而不是什麼「普世價值」、什麼「人權準則」、什麼「公平」的原則等等,因這些都不是從《聖經》的教導而來,是冒充,是穿鑿附會,是用來遮蓋他們偽善、邪惡和歹毒的遮醜布罷了!
他們真的奉行什麼「普世價值」嗎?
他們真的有維護「人權」嗎?
他們真的有維護「公平」原則嗎?
…
當今,我們被許多似是而非的屬世價值觀所蒙蔽,尤其在今天的香港,受到歪曲的「普世價值」、偽「民主」的概念、假「自由」的理念、鬼魔的「違法達義」錯誤的「公義」觀念等影響,人人苛求和著重個人權利,而忽視個人當盡的義務和責任。要求別人「公平」對待自己,然而,卻「不公平」地對待別人,自私、自利、自我。
在這樣敗壞的氛圍之下,人總會有意無意地將忿怒指向神,質疑神的公平、公正和公義。
然而,作為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我並不質疑神的公平、公正和公義。因為聖經教導我們說:
「…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世記18:25)
「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17:10)
「主─耶和華啊,祢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祢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祢。」(詩篇130:3-4)
我絕對相信神的公平、公正和公義。
我們當祈求的不是神的「公平」,而是神的「憐憫」!
我要再次重申:
神的真道—《聖經》才是我們驗證一切事物的唯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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