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設立古時的民,誰能像我宣告,並且指明,又為自己陳說呢?讓他將未來的事和必成的事說明。」(以賽亞書44:7)
用現代的科學觀點來詮釋《創世記》並不是一種正確的釋經之道,對聖經任何其他部分也是一樣。「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是神所啟示的真理。聖經「…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1:21)。主耶穌說:「…你的道就是真理。」(約翰福音17:17)完美地概括了這一點。聖經是至高無上的真理,因此它是鑒定科學理論的標準,相反科學並非是鑒定真理的標準。
聖經總是帶著絕對的權威,它指導我們就像帶著權柄命令我們那樣。當論到未來時,就像記錄過去時一樣。儘管它不是一本科學教科書,但當它與科學數據作任何的對照時,所呈現出來的權威與同給我們道德準則一樣。
因此,認為現代科學家所講的萬物起源比聖經所講的更有權威是錯誤的。聖經是神自己對起源的見證。
新約給了我們一個清晰的方法來理解創世記。在新約中,每論到創世記,都會將摩西所記錄的事件視為歷史事件。特別是《創世記》的前3章,由始至終都被視為歷史事件的文字記錄。
什麼時候你覺得自己的觀點比神所說的更可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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