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星期日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四)滿足神的公義 - 約翰.麥克阿瑟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一書4:10)

挽回祭」是一個非常奇特的詞,而且也不是你經常會聽到的詞。但是,當我們從屬天的角度來探討基督的死的話,那麼它就是一個非常重要概念。

這個詞實際上的意思是「滿足」,而在聖經裡反覆用來指向主耶穌的死。約翰一書2:2我們讀到:「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羅馬書3:25說基督是「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希伯來書2:17用這種方式來描述主耶穌的救贖角色:「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新約聖經》裡的教導是非常清晰的:基督的死為每一個信靠祂之人的罪帶來了神的「滿足」。照以色列人的獻祭制度來說,主耶穌就是那唯一能夠完全使神的公義得著滿足的獻祭。正如我們曾經探討過那樣,對像我們這等的罪人來說,基督是絕對完美的祭牲,祂代替了我們承受了十字架上的痛苦。

然而,與舊約的獻祭不同之處就是我們怎麼知道基督的獻祭會使神得著滿足呢?希伯來書1:3說:「…祂(主耶穌)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神使祂的愛子從死裡復活,並使祂在榮耀裡坐在祂的右邊。我們之所以知道基督的死平息了神的忿怒,因為祂的忿怒終結了,而且此後主耶穌也完全恢復了祂的榮耀。

我們對神的忿怒以及它如何才能得到平息有一個正確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基督被釘十字架並不是一個滿有愛心的基督試圖去安撫一個充滿忿怒之神的故事,在三位一體的神裡面並非是如此不和諧的。聖父與聖子從來不會有衝突,也不會彼此互不相干、各做各的事。不是的,十字架所述說的是一位慈愛的神把祂自己當作一個祭牲奉獻的故事。
 
當我們論到救恩的時候,到底是從什麼當中把拯救我們出來呢?通常會認為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或是救我們脫離地獄。的確是的,然而,最終的目的是拯救信徒脫離神的忿怒,從此基督徒不再需要面對他們罪的刑罰,因為神的忿怒已經得到平息了。這是一位有慈愛、有恩典、有憐憫、體恤人的神,祂捨己代替罪人擔當了從祂自己而來的審判,承受了祂全力傾倒之忿怒的刑罰,好使罪人能因此得救。

神出於愛差遣祂的愛子來到世上以滿足祂的公義。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承受的苦難,祂完全付清了滿足神公義的代價。正如詩篇103所說,我們的罪就像「東離西有多遠」那樣被抹去了,不再被記念。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羅馬書8:1中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挽回祭就是藉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使神的忿怒完全傾倒而得著平息。基督以神的身分死,也是奉神的差遣來滿足神公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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