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一)獻祭 - 約翰.麥克阿瑟


對於基督的生平,其中一個最常被人歪曲和污辱的事就是祂的死。世人可以容納祂作為一個殉道的人,但這種觀點卻貶損和藐視了祂的死之真正的意義。

即使在教會裡,我們往往傾向於僅根據祂的死為我們成就了什麼來思考十字架的意義。我們一開始就視自己為主耶穌之死的焦點,以為祂是為了我們的救恩和永恆的榮耀而死,為了拯救我們脫離神的審判和地獄的永刑而死。

雖然,基督的死的確成就了這一切,然而,它們僅是一種「副產品」,對於基督為神而死這個終極的目的來說,這一切都是次要的。為要了解基督的死之完整的意義和目的,我們需要從屬天的角度來看祂的十字架。

首先,基督的死是一個獻祭。

看看《舊約聖經》,你就會看到神為處理祂子民的罪而設立了一套特定的獻祭制度。在那些獻祭中,神提供了一種方式讓罪人可以透過這種方式來到祂面前,並且使他的罪暫時獲得了赦免。有罪的一方會把一隻動物帶到會幕的祭司面前,即後來的聖殿。罪人會把他的手放在那動物的身上,作為把他的罪和過犯轉移到那動物身上的一種象徵,然後該動物會被殺死而它的血會被倒在祭壇上。

獻祭制度的目的是要突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以及神的忿怒可以透過獻祭而得以平息(參希伯來書9:22)。然而,動物的獻祭只能暫時遮蓋罪(參希伯來書10:4),所以他們必須一次又一次地重複獻祭。獻祭制度雖然不能提供永久的赦罪,但它卻指向神終極的獻祭,就是祂的聖子。

基督是神唯一完全接納的獻祭,是唯一真正無瑕無疵的「羔羊」,可以作為潔淨罪孽的獻祭。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基督在祂的死之中,既是獻祭又是祭司。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希伯來書7:26-27)

不像在祂之前所有其它那些無效和不完全的獻祭那樣,基督能夠完完全全的平息神的忿怒。

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希伯來書9:26-28)

基督向誰獻祭呢?希伯來書9:14告訴我們答案,它說基督「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

確實,主耶穌的獻祭使我們得著永恆的益處,然而,最終祂是向神獻祭。我們不可以誤解基督是為了某些較次要的事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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