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5日星期四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二)基督的順服 - 約翰.麥克阿瑟


當今,真理並非主觀的這個觀念是不受歡迎的,但它卻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特別是當我們研讀《聖經》的時候。許多人會採取自我為中心的方式來就近神的聖道,他們對神的聖道真正有什麼意義並不感興趣,他們只在乎神的聖道於他們自己有什麼意義。

在了解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時,這種主觀的心態特別危險。許多人試圖按自己的形象來重新建構基督,而不是去尋求主耶穌真正的本質和品格。看你問的是誰,有人當祂是一個政治領袖、一個哲學家、一個革命家、一個宗教家或一個民族英雄。當許多人看基督的時候,看到的是他們想要看到的。

相反,我們需要以神的角度來看基督。尤其對於主耶穌的死,我們應當從屬天的角度來看,也當從永恆的角度來理解它的含義。我們上次討論過基督的死為何是一個獻祭,現在我們會探討基督的死也是一種順服神的行動。

在基督的生命中,任何時刻、一言一行都完完全全的遵行神的旨意、順服神,包括祂的死,主耶穌喜悅去遵行祂父的旨意。約翰福音4章34節,主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祂整個生命都是順服神和公義的,從來沒有與神的品格有矛盾,或作出有違父神的單獨行動(參約翰福音5:19,30)。祂完全順服神的律法,積極地成全神的旨意(參約翰福音6:38; 8:29)。

這些年來,神學家都稱基督的順服是「主動的順服(active obedience)」。從祂的道成肉身的那一刻起(以及之前的時間),在祂從來沒有犯任何罪,也不能犯罪。在任何一個階段,即使是有限認知的孩童時代,主耶穌都總是完完全全、一絲不苟地順服神,祂一生都以完全和完美的順從神為標記。

然而,祂在十字架上的順從是有分別的。並非為成就律法而主動順從,而是以祂無罪之身承擔了神全力傾倒的忿怒,可以稱為基督「逆來順受的順服(passive obedience)」。「逆來順受」並非指主耶穌沒有參與到那些將要發生在祂身上的事之計劃,(在此情況下,「逆來順受」這詞是來自於拉丁語「祂的熱忱」這個詞)祂心甘情願地參與其中,縱使祂被捕、受審、被嘲笑,被鞭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依然將自己交托給父神。

基督甘心樂意「主動的順服」,「逆來順受的順服」付上巨大的代價。

《聖經》清楚地表明主耶穌為祂所忍受的苦難而「極其傷痛」(路加福音22:44),而且在此事發生之前,就使祂承受極大的窘迫感(參路加福音12:50)。在十字架承受神的憤怒不是一件容易的任務,甚至對於神的獨生子來說也一樣的。

然而,事實上,祂在十字架上死前那數小時所表現出來對神的順服與祂一向表現出來對神的順服是沒有什麼分別的。祂不需要在最後關頭才改變主意去尋求能夠乖乖地忍受十字架所需的資源。

正如基督的品格是不能夠被分割一樣,祂的順服也是如此,無論是從「主動的」和「逆來順受的」的意義上來說,祂始終表現出對神的順從。而在十字架上,祂對神那種完美的順服淋漓盡致地、圖像化地顯示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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