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星期日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六)兒子的名分 - 約翰.麥克阿瑟


一個人如何看待基督的生與死並非主觀偏好或觀點的問題,它是客觀的事實,以及關乎永恆的福祉的。那些已經經歷過神改變生命大能的真理之信徒有責任勇敢地去宣揚真理、並警告其他人不要相信謊言。

為此,在過去的幾個編章裡,我們已經從屬天的角度來探討了基督的十字架。主耶穌的死在神的永恆計劃中成就了什麼呢?到目前為止,我們視祂的死是一個獻祭、代贖、順服神和滿足神公義的行動,以及神的救贖。

藉著在這些方面成就了神的救贖計劃,基督提供了信徒能夠成為神兒女所需的一切條件。藉著主耶穌的犧牲,神迎接我們進入祂最親密的家庭關係和團契之中。簡而言之,基督的死是我們得著神兒子的名分的途徑。

兒子的名分不僅僅指信徒從神那裡得到屬天的祝福,這是一個包含著我們已經與祂和好的詞語。在羅馬書5:10中,保羅寫道:「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這種的和好解不僅僅是除去了罪和定罪,而是全然的得著兒子的名分,藉此我們被收納入祂永恆的天家之中。

在希伯來書2:9-10中,希伯來書的作者用了非常優美的文字來總結了基督為我們所作的犧牲,使我們因此而得著「進榮耀裡去」的祝福:「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祂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在歌羅西書1:21-22中,保羅生動地描述了我們如何與神和好:「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神待基督就好像祂活出我們的生命那樣,好使祂能待我們像我們活出基督的生命那樣。這就是兒子的名分,這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

今天,傳福音的方法常常過分強調個人感受。然而,福音不僅是關乎愛神或恨惡神。好消息不是神向我們伸出愛和友誼之手,盼望我們能夠以愛來回應祂。相反,好消息是神不再向我們發怒。好消息是神公義的忿怒已經藉著祂愛子的死而得到平息,凡信靠祂愛子的人都會被迎接入祂的天家裡。

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並不是要去改變人對神的感覺,而是要滿足神的公義和除去神對人罪惡的仇恨。在一個決定性的行動中,基督能夠為所有信靠祂的人平息神的忿怒,並在父神與罪人之間建立起新的關係。唯獨藉著基督的十字架,我們才能被收納入神的永恆天家之中。

思想到這一點,保羅所說的這句話就會引起我們的共鳴:「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拉太書6:14)。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五)神的救恩 - 約翰.麥克阿瑟


耶穌基督並沒有放棄祂的榮耀,降世成為一個好老師、一個反主流文化的哲學家、一個政治上的革命家、一個社會運動的積極分子,或世人試圖強加在祂身上的任何某些扭曲的傳奇人物。事實上,祂的真正傳奇事跡根本不能由我們來確定或發現的,而是已經在《聖經》的章節裡早就已經清晰地描繪出來了。

我們已經探討過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特別是從屬天的角度來看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我們已經探討過主耶穌的死是一個獻祭、是代贖、是順服神和滿足神公義的行動。今天我們將來探討它如何又是救恩。

藉著基督的犧牲,信徒們已經從撒旦黑暗的國度裡被拯救出來而被帶進神的國度,我們已經從原來引向神忿怒的道路上遷移到榮耀、蒙祝福和與祂永恆相交的方向,簡單來說,就是我們已經得救了。最能夠清晰表明救恩的兩個詞就是:買贖贖價

買贖」這個詞是「購買」的意思,而在新約的時代它經常用來指奴隸買賣。買贖一個奴隸意味著你已經為他的自由付出了代價。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買贖了我們的自由(參使徒行傳20:28),不是指實體上的奴隸身份,而是指被罪所綑綁的奴役狀態。正如彼得在彼得前書1:18-19中寫道的那樣:「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保羅將這個代價描繪為「基督耶穌的救贖」(參羅馬書3:24)。他在提多書2:14中寫道:「祂(主耶穌)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贖價(或贖金)」這個詞對我們來說頗為熟悉。它指的是付出某個價格而使另一個人能夠從被囚禁之中被釋放出來。馬太福音20:28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在提摩太前書2:6中,保羅寫道:「(主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基督的死是把我們從罪惡的魔掌中拯救出來之救恩的代價。

但如果我們忽視了基督是向誰支付贖金的話,那麼這兩個簡單的詞就會造成混亂了。許多人以為是付給魔鬼以換取和平,然而,並不是魔鬼要求對罪作出刑罰。

是神,那位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馬太福音10:28)。
是神,那位審判每個人一生的終極判官。
是神,那位審判全人類的終極審判者。
基督為救贖信徒免受他們罪孽的刑罰之贖價,不是付給撒旦的,是付給神的!

父神為我們的救贖定了贖價,唯獨祂能夠決定他們如何才能從自己罪孽的刑罰之中買贖出來。正如我們之前在本系列中所探討過的,罪的刑罰就是死。而藉著基督的犧牲,神的忿怒得著平息,祂的子民得著救贖。基督擔當了我們的咒詛,為我們的救恩付了贖價(參加拉太書3:13)。

哈利路亞,何等奇妙的救主啊!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四)滿足神的公義 - 約翰.麥克阿瑟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一書4:10)

挽回祭」是一個非常奇特的詞,而且也不是你經常會聽到的詞。但是,當我們從屬天的角度來探討基督的死的話,那麼它就是一個非常重要概念。

這個詞實際上的意思是「滿足」,而在聖經裡反覆用來指向主耶穌的死。約翰一書2:2我們讀到:「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羅馬書3:25說基督是「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希伯來書2:17用這種方式來描述主耶穌的救贖角色:「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新約聖經》裡的教導是非常清晰的:基督的死為每一個信靠祂之人的罪帶來了神的「滿足」。照以色列人的獻祭制度來說,主耶穌就是那唯一能夠完全使神的公義得著滿足的獻祭。正如我們曾經探討過那樣,對像我們這等的罪人來說,基督是絕對完美的祭牲,祂代替了我們承受了十字架上的痛苦。

然而,與舊約的獻祭不同之處就是我們怎麼知道基督的獻祭會使神得著滿足呢?希伯來書1:3說:「…祂(主耶穌)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神使祂的愛子從死裡復活,並使祂在榮耀裡坐在祂的右邊。我們之所以知道基督的死平息了神的忿怒,因為祂的忿怒終結了,而且此後主耶穌也完全恢復了祂的榮耀。

我們對神的忿怒以及它如何才能得到平息有一個正確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基督被釘十字架並不是一個滿有愛心的基督試圖去安撫一個充滿忿怒之神的故事,在三位一體的神裡面並非是如此不和諧的。聖父與聖子從來不會有衝突,也不會彼此互不相干、各做各的事。不是的,十字架所述說的是一位慈愛的神把祂自己當作一個祭牲奉獻的故事。
 
當我們論到救恩的時候,到底是從什麼當中把拯救我們出來呢?通常會認為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或是救我們脫離地獄。的確是的,然而,最終的目的是拯救信徒脫離神的忿怒,從此基督徒不再需要面對他們罪的刑罰,因為神的忿怒已經得到平息了。這是一位有慈愛、有恩典、有憐憫、體恤人的神,祂捨己代替罪人擔當了從祂自己而來的審判,承受了祂全力傾倒之忿怒的刑罰,好使罪人能因此得救。

神出於愛差遣祂的愛子來到世上以滿足祂的公義。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承受的苦難,祂完全付清了滿足神公義的代價。正如詩篇103所說,我們的罪就像「東離西有多遠」那樣被抹去了,不再被記念。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羅馬書8:1中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挽回祭就是藉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使神的忿怒完全傾倒而得著平息。基督以神的身分死,也是奉神的差遣來滿足神公義的。


2020年6月26日星期五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三)基督的代贖 - 約翰.麥克阿瑟



基督的死有什麼意義呢?

這要看你問的人是誰。你可能會收到各式各樣令人困惑和矛盾的答案。即使在教會內,許多人也傾向於耶穌的生死對他們自己有何意義的偏見來看待。

然而,為要了解基督的死真正的重要性和意義,從屬天的角度來理解它的意義是很重要的。從神的永恆計劃角度來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成就了什麼呢?

在這短短的系列中,我們到目前為止已經探討了基督的死是獻祭和對神的順服。今天我們要來探討基督的死也是代贖。

在談到主耶穌的死,新約聖經用了非常豐富的語言來表達代贖的概念。希伯來書9:28說:「…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使徒彼得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這樣來描述基督代贖的死:「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得前書2:24)。在哥林多後書5:14中,保羅直接說:「…一人既替眾人死,…

當然,所有這些章節都借用自或許是最權威論到基督之死的文本,以賽亞書第53章。它常被稱為第一本福音書。以賽亞書53章在主耶穌降生之前的幾個世紀就清晰、明確地闡述了主耶穌的代贖。

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4-5)

事實上,以賽亞書53章第6節對於主耶穌為代贖而死的描繪沒有比之更直接的了,「…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神學家將基督的死稱為「代贖(代替罪人的地位成為受刑罰者)"penal substitute"」,對於我們這種以「治療為導向」的社會是一種陌生的概念。今天,法律的懲罰很少涉及到要為罪行作出賠償。大多數情況下,懲罰主要集中在為受害者伸冤或為罪犯改過自新、以及使我們往後感覺良好而作出,我們已經使既定的道德標準和違反這些標準的處罰蒙上了陰影。

然而,這正是神律法的運作方式,祂為了顯明祂全然的聖潔而確立了標準,任何違反這些標準的行為都需要面對特定的懲罰,就是死。保羅將死稱之為「罪的工價」(參羅馬書6:23),這是一種很有說服力的描繪。死亡並非是神的仇殺結果,是罪「賺得」死亡,也是所有的罪當受的懲罰。

事實上,所有罪都將受到懲罰。沒有罪不受到懲罰的,罪不能不受到懲罰,神的律法要求有懲罰。沒有懲罰,祂完美的律法就不完美了。基督並沒有抹去或緩和我們的罪之懲罰,而是祂為我們的罪完全支付了代價。

更重要的是,祂在極短的時間內支付了刑罰的代價。在短短的三個小時裡,基督完全承受了神的忿怒,若不是因祂的代贖而死,這忿怒就會落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而且是直到永遠的。祂所承受的幾乎是無限量的懲罰,才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也為我們贏得寬恕。

神並沒有撤回對我們的罪的懲罰,而是因基督心甘情願地代替我們,所以刑罰被傾倒在基督的身上。祂的身體為我們而受折磨苦待,祂的寶血為我們而流,「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得前書3:18),一個完美的代贖者。

2020年6月25日星期四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二)基督的順服 - 約翰.麥克阿瑟


當今,真理並非主觀的這個觀念是不受歡迎的,但它卻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特別是當我們研讀《聖經》的時候。許多人會採取自我為中心的方式來就近神的聖道,他們對神的聖道真正有什麼意義並不感興趣,他們只在乎神的聖道於他們自己有什麼意義。

在了解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時,這種主觀的心態特別危險。許多人試圖按自己的形象來重新建構基督,而不是去尋求主耶穌真正的本質和品格。看你問的是誰,有人當祂是一個政治領袖、一個哲學家、一個革命家、一個宗教家或一個民族英雄。當許多人看基督的時候,看到的是他們想要看到的。

相反,我們需要以神的角度來看基督。尤其對於主耶穌的死,我們應當從屬天的角度來看,也當從永恆的角度來理解它的含義。我們上次討論過基督的死為何是一個獻祭,現在我們會探討基督的死也是一種順服神的行動。

在基督的生命中,任何時刻、一言一行都完完全全的遵行神的旨意、順服神,包括祂的死,主耶穌喜悅去遵行祂父的旨意。約翰福音4章34節,主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祂整個生命都是順服神和公義的,從來沒有與神的品格有矛盾,或作出有違父神的單獨行動(參約翰福音5:19,30)。祂完全順服神的律法,積極地成全神的旨意(參約翰福音6:38; 8:29)。

這些年來,神學家都稱基督的順服是「主動的順服(active obedience)」。從祂的道成肉身的那一刻起(以及之前的時間),在祂從來沒有犯任何罪,也不能犯罪。在任何一個階段,即使是有限認知的孩童時代,主耶穌都總是完完全全、一絲不苟地順服神,祂一生都以完全和完美的順從神為標記。

然而,祂在十字架上的順從是有分別的。並非為成就律法而主動順從,而是以祂無罪之身承擔了神全力傾倒的忿怒,可以稱為基督「逆來順受的順服(passive obedience)」。「逆來順受」並非指主耶穌沒有參與到那些將要發生在祂身上的事之計劃,(在此情況下,「逆來順受」這詞是來自於拉丁語「祂的熱忱」這個詞)祂心甘情願地參與其中,縱使祂被捕、受審、被嘲笑,被鞭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依然將自己交托給父神。

基督甘心樂意「主動的順服」,「逆來順受的順服」付上巨大的代價。

《聖經》清楚地表明主耶穌為祂所忍受的苦難而「極其傷痛」(路加福音22:44),而且在此事發生之前,就使祂承受極大的窘迫感(參路加福音12:50)。在十字架承受神的憤怒不是一件容易的任務,甚至對於神的獨生子來說也一樣的。

然而,事實上,祂在十字架上死前那數小時所表現出來對神的順服與祂一向表現出來對神的順服是沒有什麼分別的。祂不需要在最後關頭才改變主意去尋求能夠乖乖地忍受十字架所需的資源。

正如基督的品格是不能夠被分割一樣,祂的順服也是如此,無論是從「主動的」和「逆來順受的」的意義上來說,祂始終表現出對神的順從。而在十字架上,祂對神那種完美的順服淋漓盡致地、圖像化地顯示了出來。

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

從屬天的角度看十字架:(一)獻祭 - 約翰.麥克阿瑟


對於基督的生平,其中一個最常被人歪曲和污辱的事就是祂的死。世人可以容納祂作為一個殉道的人,但這種觀點卻貶損和藐視了祂的死之真正的意義。

即使在教會裡,我們往往傾向於僅根據祂的死為我們成就了什麼來思考十字架的意義。我們一開始就視自己為主耶穌之死的焦點,以為祂是為了我們的救恩和永恆的榮耀而死,為了拯救我們脫離神的審判和地獄的永刑而死。

雖然,基督的死的確成就了這一切,然而,它們僅是一種「副產品」,對於基督為神而死這個終極的目的來說,這一切都是次要的。為要了解基督的死之完整的意義和目的,我們需要從屬天的角度來看祂的十字架。

首先,基督的死是一個獻祭。

看看《舊約聖經》,你就會看到神為處理祂子民的罪而設立了一套特定的獻祭制度。在那些獻祭中,神提供了一種方式讓罪人可以透過這種方式來到祂面前,並且使他的罪暫時獲得了赦免。有罪的一方會把一隻動物帶到會幕的祭司面前,即後來的聖殿。罪人會把他的手放在那動物的身上,作為把他的罪和過犯轉移到那動物身上的一種象徵,然後該動物會被殺死而它的血會被倒在祭壇上。

獻祭制度的目的是要突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以及神的忿怒可以透過獻祭而得以平息(參希伯來書9:22)。然而,動物的獻祭只能暫時遮蓋罪(參希伯來書10:4),所以他們必須一次又一次地重複獻祭。獻祭制度雖然不能提供永久的赦罪,但它卻指向神終極的獻祭,就是祂的聖子。

基督是神唯一完全接納的獻祭,是唯一真正無瑕無疵的「羔羊」,可以作為潔淨罪孽的獻祭。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基督在祂的死之中,既是獻祭又是祭司。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希伯來書7:26-27)

不像在祂之前所有其它那些無效和不完全的獻祭那樣,基督能夠完完全全的平息神的忿怒。

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希伯來書9:26-28)

基督向誰獻祭呢?希伯來書9:14告訴我們答案,它說基督「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

確實,主耶穌的獻祭使我們得著永恆的益處,然而,最終祂是向神獻祭。我們不可以誤解基督是為了某些較次要的事而死。